中山大学2016年以单独考试方式招收卫生检验与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方向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招生简介
单独考试是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高等学校为符合特定报名条件的在职人员单独组织的考试。中山大学2016年拟以单独考试方式招收卫生检验与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方向定向就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教学计划及授课由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负责。
一、招生专业、方向
学科专业: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代码:100400);方向:卫生检验与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单考)。
二、招生人数
招生计划8名。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中山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4.从事卫生检验与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相关领域,要求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不少于4年,获硕士、博士学位后工作不少于2年,职称为副高及以上或职位为副科及以上,业绩优秀且具有良好职业发展潜力的在职专业技术或管理人员。
5.所在单位同意作为本单位定向就业培养,并须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中山大学不接受学生在中山大学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7.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8.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查证为不属实,将被取消准考、录取或入学资格,已入校的将被取消学籍。
四、报名办法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
2、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考生须于2015年10月10日至31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网报时须选择中山大学报名点,并于2015年11月8日至11日,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和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直接到中山大学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交费、照相、确认报考信息等手续;有关事宜,请及时登录中山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查询报名公告。
3.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将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科目
初试:(1)单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2)英语(单考)、(3)卫生检验与检疫或营养与食品卫生学(食品卫生学)
复试:卫生检验与食品安全
六、考试时间
初试时间为2015年12月26日--27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复试时间预计在2015年3月(具体时间见复试通知)。
七、考试方式及录取
单独考试的3门初试科目均由我校命题,采用闭卷笔试,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三小时。
根据考生的初试及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情况,由我校择优录取。
八、学习年限及学位授予
基本学制3年(在校最长学习年限5年),采用非全日制学习形式,授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周末或假期。对按规定修满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硕士学位,颁发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九、培养经费及学习期间待遇
1.学费按3年收取,每人每年初定30000元,具体收费标准按广东省物价部门批复执行,并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教材资料费另计(按照实际收费)。逾期不交学费者,作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2.学生来校听课和接受老师指导期间的食宿及交通费,由用人单位或学生本人负责。
3.按教育部规定,学校不负责非全日制定向培养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工资、生活福利及补助、医疗费等其它福利待遇。
十、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主要包括:英语、预防医学前沿、卫生统计学、卫生检验与检疫、营养与食品卫生学、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及监测等。
十一、联系办法
1.联系地址:公共卫生学院学术与教务工作办公室(广州市中山二路74号,中山大学北校区(原中山医科大学)办公楼后座315室邮政编码:510080)
2.联系电话:(020)87331796;Email:yanyan29@mail.sysu.edu.cn;
3.公共卫生学院学联系人:鄢嫣
4.中山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20-84113696、84111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