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报考我校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1)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并提供证明材料。
(2)入学前已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
(3)修完本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8门以上,成绩合格,并提交进修学校提供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4)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有效期5年)。
5.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6. 2016年我校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点均接收推荐免试生,申请条件和报名程序详见《中国计量学院接收推免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7. 除委托培养考生外,其余考生应确保能够全日制在校完成学业。国家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如不能保证全日制在校完成学业,只能报考我校委托培养类型研究生,在复试前必须提交本单位委托培养协议。
三、报名
1.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缺一不可且必须为本人参加。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网上预报名时间:201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在国家研招网http://yz.chsi.com.cn/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间:11月12日前,由各省级招办自行确定公布。
网上报名后请考生牢记自己的用户名、密码和报名号。报名期间教育部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现场确认内容包括确认网报信息、拍照和交费。现场确认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015年12月14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 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2)按教育部要求,我校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3)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主要用于通知复试、寄发录取通知书等工作,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门牌号或信箱号、邮编等)及联系电话,此信息须确保在2016年7月底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