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扎实的学科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制
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一般为2年(其中MPA和MBA学制为2.5年),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学制为3年。
三、招生名额
2016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约1032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约642名,其中含拟接收的推荐免试生约170名。实际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招生计划在复试及录取时,将根据情况在全校进行适当调整,目录中的招生计划仅供参考。
说明:第三位是“5”的专业代码,所代表的是专业学位。0352社会工作硕士,0451教育硕士,0452体育硕士,0453汉语国际教育硕士,0454应用心理硕士,0551翻译硕士,0852工程硕士,0951农业推广硕士,1251工商管理硕士(MBA),1252公共管理硕士(MPA),1351艺术硕士。
四、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名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6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工商管理硕士(125100,MBA)和公共管理硕士(125200,MPA)的考生必须是: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我校MPA根据培养方向在不同学院招生)
6.满足招生专业所列特殊要求。
(二)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可以接收本校以及全国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9月25日后,推免生可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中进行注册、查看我校接收推免生章程,并填报个人资料信息;9月28日至10月8日,推免生可通过该系统填写报考志愿,我校将于10月9日—14日集中组织复试并发布待录取通知。特别注意: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