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原地球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细则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本细则。
一、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资格审查小组
1、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伟峰
副组长:徐宝昌
成 员:董艳军,吴卫江,于迎辉,罗雄麟,徐朝农,薛亚茹
2、博士复试资格审查小组
组 长:徐宝昌
成 员:李素娟,高浩洋
3、博士复试材料审查小组
成 员:罗雄麟,刘得军,左信,刘建伟,刘伟峰,徐朝农,李国和,李洪奇
二、资格审核及复试安排
1、申请材料审查
材料审查小组根据申请人的报名材料(包括:考生登记表、专家推荐书、成绩单、近年来在科研领域中的科学研究论述、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获奖等相应的证明材料等)对申请人的培养潜质、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初审,按百分制给出评价结果, 并及时公示。
2、复试资格审查
5月9日上午8:30-9:30,请进入综合考核名单的学生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及应届生的学生证(工程硕士考生还应携带成绩单原件)到地质楼514进行资格审查(以上材料均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对有疑问的学历、学位证件要通过网上查询等方式进行确认,网上查询不到的考生应通过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获取书面认证报告。
同等学力考生必须以“定向就业”类型报考。审查同等学力考生是否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是否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近三年在全国核心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或第二作者)或获得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3、体检安排
体检前请到学院院办(地质楼514)交体检费158元(备好现金,不找零),并领取加盖学院公章的体检表。
|
体检人员 |
领体检表时间 |
领体检表地点 |
体检日期 |
抽血时间 |
体检时间 |
|
所有考生 |
5月9日 8:30-9:30 |
地质楼514 |
5月10日 |
8:10-8:50 |
9:10-11:00 |
4、复试方式及复试内容
(1)专业笔试
以笔试(开卷,可携带计算器,但不可携带其它电子设备)的形式对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申请者的专业知识等进行全面考查。测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
|
专业 |
笔试科目 |
笔试时间 |
笔试地点 |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模式识别、线性系统理论、数字信号处理(三选一) |
5月9日10:00-12:00 |
四教306 |
主要针对学生的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心理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核或测评,每位申请者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综合考核小组成员根据考生考核情况进行无记名打分,并给出明确的考核意见。
综合能力面试综合考察考生的外语口语及专业翻译能力、专业基础知识、科学素质、政治素质等方面内容。要求考生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且有广博的科学视野;对所报博士学科领域较为熟悉,有一定的理论与实践基础、具有创新能力、开拓精神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综合能力;具有较好的文化素养和综合素质。
5、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的确定
学院按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参照学校指标分配办法分配各学科和各导师的招生指标;直博生、硕博连读生、申请-考核制录取学生均占招生计划指标,学院根据材料审查结果,按照拟录取人数(含硕博连读生)120%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并公示。
拟录取人数如下:
|
专业 |
拟录取人数 (含硕博连读生) |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9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优博培育名额:
(1)优博培育名额指博士生导师招收的第2和第3个博士生名额;
(2)申请优博培育名额的学生,在授予博士学位时,除满足学校和学院博士学位授予的所有条件,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学生以第一作者、我校为第一单位、且导师署名,在博士期间发表与博士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1 篇JCR 二区论文或2 篇JCR 三区论文;
(3)申请优博培育名额的考生请于5月9日14:00前提交申请表(见附件),由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开会讨论确定。
6、复试时间、地点:
|
专业 |
复试时间 |
复试地点 |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5月9日14:00-17:00 |
地质楼404 |
7、复试小组情况:
组长:罗雄麟
成员:左信,刘得军,刘建伟,黄霁崴,李洪奇
秘书:王珠
三、录取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1. 录取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100分)*20%+综合能力面试成绩(100分)*70%+材料审核成绩*10%;
2. 综合能力面试成绩(100分)=复试小组面试成绩
复试小组面试成绩中,导师面试成绩占50%,其它面试小组成员的面试成绩取平均后占50%;
3. 硕博连读生录取总成绩等同于综合能力面试成绩。
四、录取原则与方式
- 录取原则
①博士生的录取基于“志愿优先”、“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
②根据考生的录取总成绩确定录取顺序;
③每位博导从报考该博导且复试合格的考生中确定拟录取的考生1名(*计划、长江学者可录取2名);每位导师录取研究生人数应符合学校和学院相关规定;
④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录取总数不能超过招生规模的10%,需报研招办审核后方可录取。拟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应于入学之前获得硕士学历或硕士学位,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 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①录取总成绩不及格者(折算后满分100分时,低于60分)不予录取;
②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合格不予录取;
③无导师接收的考生不予录取。
- 复试结果及录取情况的公布
①复试结果的公布时间、方式
公布时间:5月17日
公布方式:在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主页进行公示
(网址:http://www.cup.edu.cn/cise/)。
②5月17日前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上报拟录取学生名单(包括申请考核制考生和硕博连读生),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上网公示拟录取名单。
五、其他
本细则解释权归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六、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
院办招生咨询电话:89730432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89734941
监督举报电话:897330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