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才兼备的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高级经济学人才。
1.掌握本门学科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初步形成专业研究方向,并具有独立的科研能力。
2.能运用现代经济分析方法和计算手段。
3.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4.有高度社会责任感,能胜任高层次的研究、教学或经济管理工作。
二、研究方向
1.劳动力市场与劳动力资源配置
2.劳动就业与体面劳动
3.劳动激励与薪酬制度设计
4.劳动关系研究
5.人力资源开发研究
6.劳动保障问题研究
三、修业年限
硕士生修业年限为2-3年。全日制硕士生基本修业年限为2年;非全日制硕士生和生源为跨专业、同等学力的硕士生基本修业年限为2—3年。
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的硕士生,若以第一作者且第一署名单位为东北师范大学在CSSCI以上级别期刊(含CSSCI)发表1篇与硕士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经本专业硕士生导师组审核同意后,可申请提前毕业。
四、毕业学分和授予的学位
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30学分,其中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方向选修课的学分不少于15学分。达到学分要求,且论文答辩通过者,授予经济学硕士学位。
五、培养方式
1.硕士研究生培养以课程学习和阅读文献为主。
硕士生入学后开始自己阅读上述文献,必须在第2学期期末之前交2份书面的文献阅读报告。
2.充分发挥个人学习与研究计划在引导和促进硕士生自主学习和研究中的作用。硕士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个人学习和研究计划,该计划应在入学后3个月内完成。
3.硕士研究生教学形式应灵活多样,提倡采用研讨班、专题式、启发式等多种教学方法,把课堂讲授、交流研讨、案例分析相结合,注重硕士生自主学习能力、研究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4.论文工作环节应侧重于硕士生进行系统、全面的研究训练,培养硕士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进一步丰富实践教育的内涵与形式,将实践教育贯穿于硕士生培养全过程,充分发挥实践教育的全面育人功能。
6.采用导师个人指导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在充分发挥导师主观能动性的同时,注重发挥集体智慧,拓宽硕士生的学术视野;充分发挥导师在研究生培养中的主导作用,同时努力体现“尊重的教育”理念,引导和促进研究生的自主和个性化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