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为保证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结合宁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根据各学科对高层次人才的要求,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
(三)坚持全面考察,择优录取、宁缺勿滥,在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实行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明确的量化结果。
二、复试组织
(一)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工作的领导等各项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制定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等。
(二)学院成立两个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5人及其以上,包括各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导师。
复试小组的主要职责为:
一是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
二是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教师应认真执行回避制度。
三是学院会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以规范工作行为。在此过程中,需特别加强对所有复试工作人员进行保密工作教育。
(三)复试笔试、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三、复试人选
参加复试人员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按照我校公布的复试基本要求的上线人员及调剂考生。复试人数一般为拟录取人数的120%——150%左右。
四、复试工作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课面试、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
(一)专业课笔试。命题、阅卷等工作由学院按《宁夏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试卷管理办法》执行,试题(含试卷、答案和评分标准)由学院妥善保管,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封前属国家机密材料。
(二)专业课面试。面试以口试方式为主,采用试题事先命制、装袋,考生现场抽题回答的形式进行。学院复试小组组织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面试情况须有详细记录。
(三)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考生(非英语专业)的听力与口语能力水平测试由学院组织安排,并制订相应测试办法和明确的评分标准,对于听力、口语成绩偏低的考生,学院将根据情况慎重录取。
(四)复试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占45%,专业课面试占35%,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占20%。专业课笔试时间为2小时,专业课面试时间每个考生不少于20分钟,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每个考生不少于10分钟。
(五)复试成绩报送。专业课笔试成绩分值100分,专业课面试成绩分值100分,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成绩分值100分。最后报送研究生院的考生复试总成绩均折合为百分制。复试总成绩由专业课笔试、专业课面试、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的成绩加权后组成。
(六)录取总成绩。复试总成绩在60分以上者(含60分)其复试总成绩与初试成绩加权求和为最后的录取总成绩,其中初试成绩权重占60%,复试成绩权重占40%。学校依据考生录取总成绩的排序依次择优录取。
(七)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除参加上述各项内容的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一律采用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均为100分,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如有1门加试科目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八)面试成绩低于60分、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九)复试期间还将进行体检、政审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其它情况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的监督与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建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监督小组,对我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等信息按规定的时间及时公布。
(四)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学院受理投诉和申诉及时上报校监察处和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并在一周内予以回复。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专业学位点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五)增强复试录取工作透明度,坚决抵制不正之风。确保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学院为考生设立投诉电话:0951-5093022;研究生院投诉电话:0951-2061096,邮箱:yzb@nxu.edu.cn。
宁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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