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规范管理,提高招生质量,维护教育公平,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确保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实施,现就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诚信考试光荣,作弊违纪可耻。今年研考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全程联网摄像监控)进行考试,考生应该树立诚信考试观念,遵守本人在网上报名及确认时签署的诚信考试承诺书,务必重视珍惜诚信,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
二、 莫存侥幸心理,谨防上当受骗。在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前,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手段兜售所谓“考研试题”,非法牟利。省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要正确对待考试,诚信备考,不要购买所谓“考研试题”,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遇到可疑情况应立即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和考试机构,以免上当受骗。
三、 违规必究,作弊必罚。考生不要寻求“枪手”替考,也不要充当“枪手”替他人应考;考生不要利用现代通讯工具舞弊等。根据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作弊考生的补充通知》(教学司[2007]4号),凡组织、参与作弊的考生,对于在校生,可由其所在学校予以开除学籍;对于在职人员,由考试机构通报其所在单位,有关部门根据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逐人落实,绝不姑息。对于团伙作弊,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 建立考生诚信档案。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档案的通知》(教学厅[2005]11号)的规定,省考试院将就考生参加全国统考发生违规行为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建立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数据库,并上报国家诚信档案库。情节严重者,可处以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
五、 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考试地点了解考场及有关注意事项。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
六、 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采用网上评卷方式,客观题部分须用2B铅笔规范填涂,主观题部分须用0.5毫米黑色签字笔作答。
天气寒冷,要合理安排时间,不要因迟到错过参加考试的机会。祝广大考生考出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