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了,详情如下:
我们热烈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温州大学!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录取种类及选拔方法
我校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的选拔。初试由教育部组织,省(区、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和各招生单位实施,因而又称为全国统一考试,复试由招生单位进行。
三、招生名额及学制
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参见《温州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确切招生数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并视合格考生情况再行确定。学术学位:学制: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学制2-3年。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外语学院限招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办法
硕士研究生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4年9月下旬(以教育部规定时间为准)每天9:00-22:00。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二)现场确认
考生须于2014年11月10-14日凭相关证件(具体时间及要求见教育部文件通知)及报名号到网上报名所选择的报考点缴纳报名费、照相、校对网报信息,信息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请考生对照报考条件,不符条件者请勿报考。未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并办理其他相关手续的考生,其网报信息无效。
(三)音乐与舞蹈学报名
按教育部关于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有关要求和省考试院有关精神,我校音乐与舞蹈学初试放在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一并进行,考生在原报考地点参加考试,不另行安排时间来我校参加初试。音乐与舞蹈学初试时难以考核的内容放在复试时考核。
(四)有关说明
为方便联系,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姓名),通讯地址须在2015年7月前有效。考生所填的通讯地址须详尽、准确,如因地址不详而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我办概不负责!
报考的具体办法请直接向各地市高招办查询!
六、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日期:2015年1月份(具体时间以教育部规定时间为准)。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2、初试地点:由考生所在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统一安排考场。
3、初试科目:除课程与教学论、体育教育训练学、中国史专业初试科目为三门外,其余专业考四门。其中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313历史学基础及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由国家统一命题;二外、333教育综合及其余业务课均由我校自行命题。思想政治理论、外语(英语一、英语二及二外)满分均为100分,业务课(不含运动训练学)满分为150分,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及运动训练学满分为300分。各科考试均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招生专业目录附后,请考生根据报考的专业选定考试科目。外语听力考试安排在复试时进行,听力与口语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4、参考书目:二外、业务课、复试科目、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参考书目的有关事宜,请与我校相关学院联系(联系电话详见专业目录);所有参考书目各地书店均有销售,我校一律不办理邮购。
(二)复试
1、复试时间:一般在4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地点:温州大学;
3、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科目,加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
4、各硕士点具体复试时间、地点、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另行通知。
七、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品行以及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八、2015年研究生招生奖助政策
新入学硕士研究生,文科类研究生每年可获得奖助学金不少于16500元,理工科研究生每年不少于18000元。每年获得奖助学金最高的可超过45000元。
学生报到注册时,无需携带学费,即可将获得的学业奖学金(每人至少不低于8000元)直接抵扣学费。
具体政策如下:
1、新入学硕士研究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资助比例为100%;
2、新入学研究生实行学业奖学金制度。学业奖学金分为新生奖学金和综合奖学金,获奖比例为100%;
1)新入学硕士研究生可以获得新生奖学金,获奖比例为100%。新生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10000元/生和二等奖学金8000元/生;
2)二、三年级硕士生可以获得综合奖学金,获奖比例为100%。奖励标准为8000-10000元/生·年;
3、新入学硕士研究生可获得助研津贴,资助比例为100%,资助额度为文科类(含学术型数学、课程论硕士、教育硕士)专业不低于2500元/年,理工科类专业不低于4000元/年。部分导师还另有资助。新入学士研究生可同时参评国家奖学金(20000元)、专项奖助学金(5000-6000元不等)、科研奖励等。经济困难研究生可通过申请助学贷款、困难补助(2000-5000元不等)、勤工助学岗位(每月400元)等途径解决生活经济困难;
收费标准:每生每年8000元。
九、其他
(一)上述说明如与国家2015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遵守上述要求,否则谢绝报考。
(二)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如考生在报名时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个阶段,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的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业务课有关问题请直接与招生学院联系,查询业务课考试大纲、近三年业务课考题以及硕士点简介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部网站。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仔细阅读《2015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或者到当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咨询,或者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我校研究生部网站查阅。
(五)请考生在各阶段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页,我校将于第一时间在网页上公布有关招生的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