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延安大学坐落在革命圣地延安,是由毛泽东同志亲自命名、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综合性大学。现为陕西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大学、陕西省省属重点大学、陕西省高水平建设大学。
延安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历史可上溯到抗日战争时期,当时的陕北公学就开办了高级研究班,主要任务是培养师资。解放战争时期,学校设立了研究室,研究室第一批招收了87名研究生。新世纪以来,延安大学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1998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学校获得了硕士学位授予权,并先后获得全日制专业学位、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在职人员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硕师计划"、"特岗计划")专业学位的授权,形成了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等多类型、较完整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体系。同时,学校还是全国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改革试点高校。截至2013年7月,先后招收各类研究生2671名,授予硕士学位1349名。目前各类在校研究生1352人。
学校现有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理论经济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数学、生物学、生态学、信息与通信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临床医学、工商管理等1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有教育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工程硕士3个专业学位类别(20个领域)授予权。学科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等10个大门类。现有政治学、化学工程与技术、生态学、延安学等4个省级重点学科,有延安红色资源与马克思主义理论1个省级哲学社会科学特色学科,有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有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5个,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发展搭建了坚实的平台。
学校拥有一支素质高、结构合理的研究生导师队伍。其中,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及省级有突出贡献专家5人,陕西省教学名师8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占50%以上。一些研究生导师曾荣获"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陕西省自然科学技术奖"、"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全国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奖"、"曾宪梓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等奖励。
学校坚持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核心,不断完善各项培养和管理制度,深化招生改革,强化过程管理,提高学位授予质量,取得了明显成效。近年来,学校研究生教育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也日趋活跃,已与美国、韩国、日本、新加坡等国家以及香港、台湾地区的10余所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为加强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化水平搭建了重要平台。
学校研究生处设有办公室、研究生招生与管理科、研究生学位与培养科等管理机构,拥有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管理干部队伍。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受到多次表彰,曾获得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工作先进单位、陕西省研究生培养工作先进单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标准化考点(国家教育考试试标准化考点)等荣誉,有多位同志被授予陕西省研究生培养工作先进个人、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全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先进个人等称号。
新时期,学校将紧紧抓住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历史机遇,围绕服务需求,提升质量这条主线,以分类推进模式改革、统筹构建质量保证体系为着力点,通过改革招生选拔制度、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健全导师权责机制、改革评价监督机制、深化开放合作,强化政策和条件保障等一系列举措,不断推进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和内涵发展,为实现到2020年基本建成规模结构适应需求、培养模式各具特色、整体质量不断提升、拔尖创新人才不断涌现的研究生教育体系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一、招生信息发布
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须随时登录研究生处网站查询有关通知。考生须自行从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从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查看初试成绩通知、复试通知等。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