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体检要求。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等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应具备以下条件:①以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著1篇以上;②承担厅局级及以上教学或科研项目的前二位人员;③通过大学英语四级(CET-4)及以上水平考试;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符合其他条件要求;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一级学科报考。
7、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1051**”)的考生限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临床医学本科毕业生(含应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