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人数
我校2014年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2261名左右,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包含校内外推免生、统考生和单考生)均为预计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各院系招生人数将根据实际报考情况略有调整,各学科招生人数由院系根据实际报考情况确定。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5.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国家承认学历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和2012年9月1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考生。同等学力考生均要求通过大学外语四级(英语考生四级成绩需达到425分以上),其中报考外语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要求通过专业外语四级。另对高职高专考生要求取得与报考硕士研究生专业的相近的本科专业主干课8门以上的合格成绩;同等学力考生还须于2013年10月20日前将相关证书、成绩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寄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符合条件者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4)自考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5)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有关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的相关信息请与我校经济管理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与培训中心联系,中心咨询电话0451-82589130、82589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