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创建于1949年9月,是中共浙江省委的一个重要部门,是培训轮训党政领导干部的主渠道,也是培养党的理论骨干的重要基地。学校地处风景秀丽的浙江省会城市杭州,占地总面积312.46亩,分为两个校区。新校区位于余杭区五常街道区域内,毗邻西溪国家湿地公园和浙江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园,环境优美,设施一流;文欣校区位于西湖区西溪街道区域内。
学校于199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哲学、理论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公共管理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及区域经济学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是经教育部批准的正规学位研究生,和普通高校一样属于国民教育序列。迄今已招收19届硕士研究生,为社会输送了一大批具有较高素质的理论骨干和专门人才,毕业生的学术水平及工作能力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和好评。
学校一贯重视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已形成一批有特色的优势学科和一支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学术团队。我校现有教授30余人,副教授近70人,还聘请30余位省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和党政领导干部为兼职教授;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者60余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8人,浙江省特级专家1人,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4人,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及第一、二层次人员19人,浙江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理论人才9人,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博士生指导小组成员12人。我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创新与浙江发展模式研究团队”和“地方政府创新实践研究团队”被省委省政府评选为“浙江省重点创新团队”;“科学发展观与浙江发展研究中心”是浙江省首批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之一。哲学学科师资队伍整齐、力量雄厚,设有1个教研部(哲学)、2个研究所(发展哲学、应用伦理学)、1个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科学发展观与浙江发展),涉及2个教研部(社会学文化学、党史党建),现有教授、研究员9名,副教授12名。已获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理论经济学学科师资力量强,教学、科研颇多建树,设有2个教研部(经济学、工商管理)、3个研究所(市场经济、经济发展、世界经济),现有教授、研究员8名,副教授14名,另有兼职教授10名。已获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区域经济学学科师资结构合理,教学、科研能力突出,设有1个教研部(区域经济学)、1个研究所(软科学),现有教授、研究员6名,副教授8名,另有兼职教授5名。已获区域经济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政治学学科教研队伍整齐、科研力量强大,设有1个教研部(政治学)、4个研究所(政治学、农村问题、党的建设、当代世界政治与经济),涉及2个教研部(党史党建、法学),现有教授、研究员8名,副教授14名。已获政治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为我校优势学科,教研队伍阵容整齐、经验丰富、科研能力强,科研成果多、质量高,涉及6个教研部(哲学、社会学文化学、党史党建、经济学、区域经济学、政治学)、7个研究所(发展哲学、应用伦理学、市场经济、经济发展、党的建设、政治学、当代社会文化),现有教授、研究员23名,副教授8名。已获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公共管理学科拥有一支年富力强、学术基础雄厚、科研成果丰硕的队伍,设有2个教研部(公共管理、法学)、3个研究所(中心)(行政管理与领导科学、地方政府危机管理、行政法学),现有教授、研究员5名,副教授13名。已获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
学校图书馆、教研部各学科图书资料丰富,拥有中外图书文献近40万册,年订购期刊800余种、报纸70余种,现有数字资源近20种,可为学生自学、研究提供查询、借阅、咨询等多功能现代化服务。
二、招生学科、名额、学制及考试科目
2014年,我校暂按国家教育部下达的2013年招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21名,最终录取人数则以教育部2014年确定的招生计划为准。其中,哲学一级学科5名;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2名;区域经济学二级学科3名;政治学一级学科3名;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4名;公共管理一级学科4名。学制二年半。各学科初试科目、考试范围及参考书目详见《中共浙江省委党校二〇一四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报名与初试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已通过6门以上本科阶段的课程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如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过著作等),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