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学院2019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根据学校要求和安排,我院制定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如下:
一、考生参加复试的条件
考生必须达到我院相关专业的复试分数线方能参加该专业的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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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学食品学院学术学位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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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一志愿上学院复试线人数 |
复试比例 |
分数线(总分) |
政治 |
外语 |
专业1 |
专业2 |
|
083200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94 |
1:1.5 |
321 |
国家线 |
国家线 |
国家线 |
国家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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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学食品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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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一志愿上学院复试线人数 |
复试比例 |
分数线(总分) |
政治 |
外语 |
专业1 |
专业2 |
|
085231 |
食品工程 |
187 |
1:1.5 |
320 |
国家线 |
国家线 |
国家线 |
国家线 |
二、复试工作要求
(一)所有考生均需进行复试,复试合格方可被拟录取。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在选拨时已经参加过复试,故不参加本次复试。
(二)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为1:1.5。
(三)考生报到时须审查考生材料并收取考生初试准考证复印件、应届生学生证复印件(往届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政审表(需盖单位红章)、复试费缴费凭证、学历或学籍认证报告(应届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四)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每个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的硕士生导师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无规避关系亲属报考的教师组成(规避关系亲属:夫妻、直系亲属、三代内旁系血亲和姻亲),其中至少含1名外语水平较好的教师。
(五)学院负责复试小组成员的遴选、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
(六)复试过程规范操作,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做好试题保密(包括命题、阅卷、核分、登分等)、随机抽题、随机分组、复试记录等工作,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进行必要的解释。
三、复试内容
(一)笔试:专业课考试采用笔试形式,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试时间3小时,试卷满分为150分。
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科目详见招生目录。
(二)综合面试:综合面试满分15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知识结构、综合能力和专业外语,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约20分钟。面试成绩低于75分者视为面试不合格。对面试合格的考生,按组内名次折算成标准分,各组面试最高成绩为145分,最低为75分,中间按等差数列排列计分。
(三)实验操作:满分50分
(四)其他说明:
1、复试阶段必须体检,体检原则上安排在校医院。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不得录取。
2、笔试科目及要求参见《江南大学2019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目录》。
3、专业学位的复试应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4、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四、调剂
遵循“统筹兼顾、合理调节、积极引导、以人为本”的原则。
(一)调剂考生的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调入考生成绩必须达到国家及学院复试分数线,满足教育部调剂基本条件,择优选择。
2.调入仅限于本科生。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二)调剂程序
1.考生登陆江南大学预调剂系统、“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2.学院审核考生材料后,决定是否通知其参加复试。
3.复试合格后,对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出拟录取通知,并通知考生网上确认。一经双方确认,不得取消。
五、复试成绩及拟录取
1、 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实验操作成绩)
2、 面试成绩低于75分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专业课成绩低于50分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满分100分)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5、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未达到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的考生,不予录取。
拟录取顺序:
1、各专业分别总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2. 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在国家调剂系统开放后完成录取确认。
3. 未达到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的考生,不予录取。
4. 不符合教育部2019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由食品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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