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2019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2019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 学厅[2019]2 号)和学校有关规定精神,结合学院 2019 年实际情况,制订本学 院 2019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具体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 组 长:潘长学
副组长:余 峰 王双全
组 员:朱明健 方 兴 何 方 周 艳 吕杰锋 汪 丽 黄 嵩 喻仲文 汤 军 徐进波 方 卫
秘 书:张江萍
二、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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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总计划(人) |
接收 推免 生 |
全日制 统考招 生计划 |
非全日制 统考招生 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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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 制 |
非全日 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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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0100 |
艺术学理论 |
6 |
0 |
1 |
5 |
0 |
|
130400 |
美术学 |
9 |
0 |
1 |
8 |
0 |
|
130500 |
设计学 |
56 |
0 |
28 |
28 |
0 |
|
135107 |
美术 |
6 |
2 |
2 |
4 |
2 |
|
135108 |
艺术设计 |
32 |
13 |
9 |
23 |
13 |
|
085237 |
工业设计工程 |
26 |
13 |
6 |
20 |
13 |
注:以上招生计划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单独考 试”,实际录取人数以复试后公布的拟录取结果为准。
三、复试资格
(一)根据学校发布的《武汉理工大学 2019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详见“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两类考生可进入我院复试:
1、凡报考我院且满足第一志愿专业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各专业复试线 见学校复试工作方案);
2、获得我院 “具有突出创新能力”的考生(以学校公示的名单为准),且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相关专业,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专业国家初试合格线的考 生。
说明:复试名单详见学院网站 http://a-d.whut.edu.cn/,不另行向考生发 放复试通知单。
四、复试具体安排
我院定于 3 月 30 日至 3 月 31 日进行 2019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考生参 加复试必须随身携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将视 作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该生复试成绩为零,不予录取。复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 资格审核
1.时间:2019 年 3 月 29 日(周五)下午 13:00
2.地点:艺术与设计学院 5 楼会议室
3.所有拟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本人情况,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参加资格审 核:
(1)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交《2019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 考核表》(见附件 1);
(2)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生证; (3)成人本科、自考本科、网络本科应届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
证、学生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 (4)往届本、专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 (5)获境外学历或学位证书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毕业证及教育
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
(6)网报时学历或学籍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提交学历或学籍认证报告;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除携带本人的毕业证书以外,
还需携带《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8)符合国家加分政策的考生在 3 月 26 日前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出申 请,并提供相关材料,由研究生院审核。
考生在复试前需完成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如考生提供虚 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应违纪、违法责 任。
4.复试费:100 元/人,缴费截止时间 2019 年 3 月 29 日中午 12 点(具体缴 费方式见附件 2.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复试缴费用户指南)。学校财务处统一开 具电子发票并发至考生预留的手机号。
(二)体检 进入复试考生的体检由武汉理工大学校医院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
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体检要求:考生持本人身份证、1 寸近期免冠照片 1 张,自行缴纳体检费,
到武汉理工大学西院校区医院参加体检。不要求空腹,体检表上要填写报考学院 名称,体检结束后上交体检办公室。
体检时间:2019 年 3 月 29 日(周五)上午 8:00-12:00 体检费:89 元(缴费方式:现金或者支付宝现场缴费)
(三)笔试
1.时间:2019 年 3 月 30 日(周六)上午 9:00——11:00
2.地点:南湖校区新 1 楼 204—207 教室(各教室门口均张贴考生名单)
(四)跨专业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素描和色彩两门科目: 1.时间:2019 年 3 月 30 日(周六)下午 14:00——17:00
2.地点:南湖校区艺术与设计学院大楼中 208 教室
(五)面试
1.时间: 2019 年 3 月 31 日(周日)上午 8:30 开始
2.地点:南湖校区新 1 楼 101—110、201(各教室门口均张贴考生名单)
五、 复试考核方式及内容
复试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内容。
(一)笔试:专业素质和能力考试(120 分钟,闭卷考试,满分 100 分) 专业素质和能力考试按所报考专业分别命题,各专业具体内容见下表(笔试
工具自带)。
艺术与设计学院各专业笔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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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专业方向 |
各专业笔试具体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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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理论 (130100) |
艺术史论 |
艺术的流派、艺术的风格、 艺术的门类及其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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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美学及其历史 |
艺术的流派、艺术的风格、 艺术的门类及其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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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教育 |
艺术的流派、艺术的风格、 艺术的门类及其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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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 (130400) |
动画与数字媒体艺术研究 |
漫画创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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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术史论 |
美术史论 |
||
|
大型绘画与壁画研究 |
绘画与壁画创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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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计学 (130500) |
设计艺术史论 |
设计的特征、中国古代 设计史、西方现代设计思 潮、设计的风格流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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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设计及其理论 (含展示设计方向) |
设计思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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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艺术设计及其理论 (含公共艺术方向) |
专业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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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视觉传达设计及其理论 |
创意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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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交互设计及其理论 |
交互流程设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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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硕士 |
艺术 硕士 |
美术(135107) |
同美术学专业一致(除 美术史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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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135108) |
同设计学专业一致(除 设计艺术史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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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设计工程(085237) |
同设计学专业工业设 计及其理论专业方向(含展 示设计方向)、信息交互设 计及其理论专业方向一致 |
跨专业和同等学力考生要达到学院复试线,参加复试时要加试两门专业课,
加试必须合格才能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的折算。
(二)面试: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英语听说能力考核(满分 100 分,其中
英语听说能力考核占 10 分)
(1)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及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
科(专业)及以外的学习、科研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 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等;包含:自我介绍、英语能力、 专业成果介绍(需提交作品集,内容可为创作或设计作品、发表论文情况、专利、 获奖情况等)、专业考查、综合素质和能力等。
(2)面试程序 a.考生签到。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件和准考证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候考室签
到,按安排或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迟到 30 分钟者作缺考处理。 b.面试流程
个人自述:面试小组请考生自述个人经历(个人基本情况、简历、学习工作 经历、实绩、在所申请的专业曾经作过的研究工作、以及攻读研究生阶段的学习 和研究计划、研究生毕业后的就业目标等),时间不超过 10-15 分钟。
回答提问:面试小组成员向考生提问,考生作答。 每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 20 分钟。
(三)加试:《素描》、《色彩》两门科目(每门科目满分为 100 分)
(四)复试成绩=笔试成绩 60%+面试成绩(含英语测试)40%,满分为 100
分,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六、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 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之和/5*70%+复试成绩*30%
复试结束后 3 天内,按复试专业分类,将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 低进行排序, 在学院网站公示 3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监督和申诉。 七、拟录取原则
(1)不享受优录政策的考生,按考生参加复试专业的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 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2)获得“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资格的学生,复试合格即可录取。但奖学 金评定按照录取总成绩排序。
(3)复试不合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 取。
(4)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 划的考生由学校统一按规则录取。
八、其它说明事项
考生完成复试并参加体检后,可离校等候拟录取结果。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 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 不予录取。
学院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进行审核后公示,公示网站为:“武汉理工大学 信息公开网”(http://xxgk.whut.edu.cn/)及“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信息 网”(http://gd.whut.edu.cn/)。
九、考生咨询及申诉流程
咨询电话:027-87885181
复试过程监督电话:027-87655586 申诉流程:考生如对复试资格、程序、成绩及拟录取结果有质疑,须以书面
形式将质疑问题反馈至艺术与设计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武汉理工大学南湖校 区艺术与设计学院大楼 507 室)。
申诉受理截止日期:公示有效期内。
武汉理工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 2019 年 3 月 2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