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19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 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 [2019]2 号)和学校有关规定精神,结合学院 2019 年实际情况,制订本学院 2019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具体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 组 长:甘文平、马建平
副组长:薛睿
组 员:马文丽、蔡梅、但海剑、商丹
二、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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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类型 |
招生 总计划 |
接收 推免生 |
统考招生 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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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00 |
英美文学 |
全日制 |
8 |
0 |
8 |
|
050200 |
外国语言学 及应用语言学 |
全日制 |
12 |
1 |
11 |
|
050200 |
法语语言文学 |
全日制 |
7 |
5 |
2 |
|
050200 |
日语语言文学 |
全日制 |
1 |
0 |
1 |
|
055101 |
英语笔译 |
全日制 |
30 |
0 |
30 |
|
055102 |
英语口译 |
全日制 |
15 |
0 |
15 |
|
055101 |
英语笔译(三一 圣大卫专项) |
全日制 |
3 |
0 |
3 |
|
055102 |
英语口译(三一 圣大卫专项) |
全日制 |
2 |
0 |
2 |
|
055101 |
英语笔译 |
非全日制 |
15 |
0 |
15 |
|
055102 |
英语口译 |
非全日制 |
5 |
0 |
5 |
注:以上招生计划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和“单独考试”,实际录取人数以复试后公布的拟录取结果为准。 三、复试资格
根据学校发布的《武汉理工大学 2019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详见
“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两类考生可进入我院复试: 1.凡报考我院且满足第一志愿专业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各专业复试线见
学校复试工作方案); 2.获得我院“具有突出创新能力”的考生(以学校公示的名单为准),且第
一志愿报考我院相关专业,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专业国家初试合格线的考生。 复试名单详见学院网站。
四、复试具体安排
我院定于 3 月 29 日至 3 月 30 日进行 2019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考生参 加复试必须随身携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将视 作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该生复试成绩为零,不予录取。复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资格审核
1.时间:2019 年 3 月 29 日 8:00-17:00
2.地点:工大路鉴四教学楼-13 楼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3.所有拟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本人情况,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参加资格审 核:
(1)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交《2019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 考核表》(见附件 1);
(2)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生证; (3)成人本科、自考本科、网络本科应届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
证、学生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 (4)往届本、专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
(5)获境外学历或学位证书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毕业证及教育 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
(6)网报时学历或学籍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提交学历或学籍认证报告;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除携带本人的毕业证书以外,
还需携带《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8)符合国家加分政策的考生在 3 月 26 日前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 并提供相关材料,由研究生院审核。
考生在复试前需完成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如考生提供虚 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应违纪、违法责 任。
4.复试费:100 元/人,(具体缴费方式见附件 2.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复试缴 费用户指南)。学校财务处统一开具电子发票并发至考生预留的手机号。
(二)体检
进入复试考生的体检由武汉理工大学校医院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 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体检要求:考生持本人身份证、1 寸近期免冠照片 1 张,自行缴纳体检费, 到武汉理工大学马房山校区西院校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表上要填写报考学院名称, 体检结束后上交体检办公室。
体检时间:2019 年 3 月 29 日(周五)上午 8:00-11:00,下午 14:00-16:30。 体检费:89 元
(三)笔试
1.时间:2019 年 3 月 30 日上午 8:30-11:00
2.地点:资格审查当天另行通知
(四)面试
1.时间: 2019 年 3 月 30 日下午 13:30-18:00
2.地点:资格审查当天另行通知
五、复试考核方式及内容 复试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内容。 1.笔试:听力综合
(主要考核学生的听力基础和英语综合能力) 专业笔试总分为 100 分,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 120 分钟。
同等学力考生达到学院复试线,参加复试时要加试两门专业课,加试必须
合格才能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的折算。(加试时间: 2019 年 3 月 29 日
14:30,地点:外国语学院鉴四 13 楼会议室)
2.面试:口语综合
(主要考核考生的英语综合口语表达能力及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 质、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情况。)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不予录取。面试环节为考生自我陈述、面试小组提问及考生回答。面试总分为 100 分。
3.复试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满分为 100 分,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六、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按专业参加复试后,按录取总成绩排名拟录取。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如 下: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之和/5*70%+复试成绩*30%。
复试结束后 3 天内,按复试专业分类,将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 低进行排序, 在学院网站公示 3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监督和申诉。 七、拟录取原则
(1)不享受优录政策的考生,按考生参加复试专业的录取总成绩(计算办 法见上)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2)获得“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考生,复试合格即可拟录取,但奖学金评 定按照录取总成绩排序;
(3)复试不合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 取;
(4)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 的考生由学校统一按规则录取。
八、其它说明事项
考生完成复试并参加体检后,可离校等候拟录取结果。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 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 不予录取。
学院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进行审核后公示,公示网站为:“武汉理工大学 信息公开网”(http://xxgk.whut.edu.cn/)及“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信息 网”(http://gd.whut.edu.cn/)。
九、考生咨询及申诉流程
咨询电话:027-87397805
复试过程监督电话:027-87298196 申诉流程:考生如对复试资格、程序、成绩及拟录取结果有质疑,须以书面
形式将质疑问题反馈至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武汉理工大学马房山校区 西院工大路鉴四-13 楼)。
申诉受理截止日期:公示有效期内。
武汉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9 年 3 月 2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