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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武汉理工大学法学与人文社会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罗老师 / 2019-04-15

根据教育部《2019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 学厅[2019]2 号)和学校有关规定精神,结合学院 2019 年实际情况,制订本学  2019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具体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  长:李牧

副组长:刘介明

 员:曾令华、林凯、李志峰、秦琴、王龙、刘锦宏、胡神松 秘书:杨成文

二、招生计划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类型(全日制、

非全日制)

招生

总计划

接收

推免生

统考招生

计划

030100

法学

全日制

20

3

17

050300

新闻传播学

全日制

13

5

8

055200

新闻与传播

全日制

17

2

15

035101

法律(非法学)

全日制

13

0

13

035102

法律(法学)

全日制

12

0

12

120401

行政管理

全日制

9

2

7

035200

社会工作

全日制

9

0

9

040100

教育学

全日制

11

0

11


 

 

120403

教育经济与管 

全日制

 

12

 

0

 

12

 

 

055200

威尔士三一圣 大卫大学武汉 理工学院(新闻

与传播)

全日制

 

 

5

 

 

0

 

 

5

055200

新闻与传播

非全日制

20

0

20

035200

社会工作

非全日制

20

0

20

注:以上招生计划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 ”和“单独考试”,实际录取人数以复试后公布的拟录取结果为准。 三、复试资格

根据学校发布的《武汉理工大学 2019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详见

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两类考生可进入我院复试: 1.凡报考我院且满足第一志愿专业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各专业复试线见

学校复试工作方案);

2.获得我院 具有突出创新能力的考生(以学校公示的名单为准),且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相关专业,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专业国家初试合格线的考生。

复试名单详见学院网站。

四、复试具体安排

我院定于 3  29 日至 3  31 日进行 2019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考生参 加复试必须随身携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将视 作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该生复试成绩为零,不予录取。复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 资格审核

1.时间:3  29 上午 830-1200

2.地点:马房山校区东院教四楼 9  910 法学与人文社会学院报告厅

3.所有拟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本人情况,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参加资格审 核:

(1)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交《2019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


考核表》;(见附件 1 (2)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生证; (3)成人本科、自考本科、网络本科应届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

证、学生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 (4)往届本、专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 (5)获境外学历或学位证书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毕业证及教育

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 (6)网报时学历或学籍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提交学历或学籍认证报告;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除携带本人的毕业证书以外,

还需携带《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8)符合国家加分政策的考生在 3  26 日前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 并提供相关材料,由研究生院审核。

考生在复试前需完成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如考生提供虚 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应违纪、违法责 任。

4.复试费:100 /人,(具体缴费方式见附件 2.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复试 缴费用户指南)。学校财务处统一开具电子发票并发至考生预留的手机号。

(二) 体检

进入复试考生的体检由武汉理工大学校医院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 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体检要求:考生持本人身份证、1 寸近期免冠照片 1 张,自行缴纳体检费, 到武汉理工大学马房山校区东院校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表上要填写报考学院名称, 体检结束后上交体检办公室。

体检时间:2019  3  29 日(周五)下午 14:00-16:30 体检费:89 

(三) 笔试

1.时间: 3  30 日下午 14:30-16:30

2.地点:武汉理工大学马房山校区东院教一楼(307308309311312 教室),考生座次表会在笔试当日张贴于教室门口。

(四) 面试

1.时间:3  31  8:30-17:30

2.地点:武汉理工大学南湖校区新 3 教学楼,考务办公室设在新 3-203,具 体面试教室安排面试当天会张贴于 203 教室。

五、 复试考核方式及内容

复试考核方式包括笔试、专业面试和外语面试三部分内容。 1.笔试

主要考核学生的专业基础和综合能力,重点考核考生是否具备系统的专业知 识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内容涵盖相关学科(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各学 科(专业)必考科目如下:

1)法学(030100)、法律(法学)(035102)、法律(非法学)(035101 必考科目:《法理学》 选考科目:《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国际法》、《知识产 权法》(任选一门)

参考书目: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2 年版。

魏振瀛:《民法》(第七版),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 年版。

应松年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8 年版。

张守文主编:《经济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6 年版。

国际经济法编写组:《国际经济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 重点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6 年版。

王迁:《知识产权法教程》(第五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6 年版。

国际公法学编写组:《国际公法学》(第二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 设工程重点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6 年版。

2)新闻传播学(050300)、新闻与传播(055200

必考科目:《新闻学理论》、《传播学理论》 选考科目:《新媒体与广告》、《广告学原理与实务》、《出版学概论》(任 选一门)

参考书目:

李良荣:《新闻学概论》(第六版),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 2013 年版。

郭庆光:《传播学教程》(第二版),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1 年版。

师曾志:《现代出版学》,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6 年版。

维尔斯等:《广告学原理与实务》(第 9 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3 年版。

宫承波:《新媒体概论》(第 5 版),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出版 2016  版。

3)教育学 必考科目:《教育学概论》

选考科目:《教育心理学》、《教育史》(任选一门)。 参考书目:

杨小微主编:《教育学基础》,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0 版。

陈琦,刘儒德:《当代教育心理学》(第二版),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7 版。

王晓华,叶富贵:《中外教育史》(第一版),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7 版。

4)教育经济与管理 必考科目:《教育管理学》

选考科目:《教育学原理》、《教育经济学》(任选一门)。 参考书目:

褚宏启,张新平主编:《教育管理学教程》(第一版),北京师范大学出 版社 2013 版。

袁振国:《当代教育学》(第四版),教育科学出版社 2010 版。

靳希斌:《教育经济学》(第四版),人民教育出版社 2009 版。


5)行政管理 必考科目:《行政管理学》

选考科目:《公共管理基础》、《管理学原理》(任选一门)。 参考书目:

夏书章主编:《行政管理学》(第五版),高等教育出版社,中山大学出 版社 2013 版。

曾瑞明等编著:《公共管理学》,清华大学出版社 2013 版。

周三多,陈传明等:《管理学原理与方法》第 7 版,复旦大学出版社 2018 版。

6)社会工作 必考科目:《社会工作原理与方法》,

选考科目:《社会工作实务》、《社会政策》(任选一门)。 参考书目:

①韦克难主编:《社会工作理论方法与实务》,四川人民出版社出版 2008 版。

专业笔试总分为 100 分,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 120 分钟。同等学力考生达 到学院复试线,参加复试时要加试两门专业课,加试必须合格(60 分及以上为 合格)才能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的折算。

同等学历(高职高专、本科结业、成人教育应届本科、自考应届本科、网络 应届本科)的考生于 3  30  19002100 加试笔试,考试地点设在武汉理 工大学马房山校区东院教四楼 9  910 法学与人文社会学院报告厅。同等学历的

考生需要加试报考专业大学本科 2 门主干课程。具体科目为:法学、法律(法学)、 法律(非法学)考生可在《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中 任选两门非初试课程;新闻传播学、新闻与传播考生可在《新闻学理论》、《传 播学理论》、《新媒体概论》中任选两门非初试课程;教育学加试科目为《教育 学原理》、《教育史》;教育经济与管理加试科目为《教育学原理》、《教育管 理学》;行政管理加试科目为《行政管理学》、《公共管理学》;社会工作加试 科目为《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社会工作研究方法》。

2.专业面试


专业面试主要对考生的知识结构、综合能力和培养潜力进行测试和了解,包 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验技能、分析和解决专业问题 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以及考生在本专业领域的研究潜力;参加 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方面的经历;治学态度、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 心理健康素质、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等;满分为 100 分。

3.外语面试

外语面试主要考核考生对外语的听说能力,及对外语的实际应用能力,满分  100 分。

4.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面试成绩*45%+英语面试成绩*15%,满分为 100 分,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不予录取。面试环节为考生自我陈述、面试小组提问及考生回答。 六、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按专业参加复试后,按录取总成绩排名拟录取。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如 下: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之和/5*70%+复试成绩*30%

复试结束后 3 天内,按复试专业分类,将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 低进行排序, 学院网站公示 3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监督和申诉。 七、拟录取原则

1)不享受优录政策的考生,按考生参加复试专业的录取总成绩(计算办 法见上)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2)获得“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考生,复试合格即可拟录取,但奖学金评 定按照录取总成绩排序;

3)复试不合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 取;

4)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 划的考生由学校统一按规则录取。

八、其它说明事项


1)具有复试资格考生名单将分第一志愿报考、接受调剂考生分批在学院 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留意学院网站通知,学院不再向考生单独发放复试通知单。

2)不按规定时间报到和参加复试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该 生复试成绩为零,不予录取。复试期间不遵守复试纪律或扰乱秩序者,将取消复 试资格或者按复试不合格处理。

3)考生完成复试并参加体检后,可离校等候拟录取结果。体检结果不符 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 的考生不予录取。

4)学院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进行审核后公示,公示网站为:“武汉理 工大学信息公开网”(http://xxgk.whut.edu.cn/)及“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教 育信息网”(http://gd.whut.edu.cn/)。

5)复试工作未尽事宜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九、考生咨询及申诉流程

咨询电话:027-87859235

复试过程监督电话:027-87658215 申诉流程:考生如对复试资格、程序、成绩及拟录取结果有质疑,须以书面

形式将质疑问题反馈至武汉理工大学法学与人文社会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武 汉理工大学马房山校区东院教四楼 902 室)。

申诉受理截止日期:公示有效期内。

武汉理工大学法学与人文社会学院

2019  3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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