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北京化工大学化学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教育部和我校有关招生录取文件精神,
结合我院今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 2019 年北京化工大学化学工程学院硕士研 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和调剂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管理
本学院组成院级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学院党委书记、 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常务副院长、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成员组成,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考核工作。
2、根据本院各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指导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小组由不少于 5 名的研
究生指导教师组成,设组长 1 名,一般由教授担任,负责本小组的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的组 成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复试小组负 责实施对考生的专业实践能力测试和面试考核,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小组成员的评分记录和 考生作答情况交由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3、负责组织命制复试题目、阅卷、核分、登分等工作,负责复试题目的保密工作,所有试卷、 答题纸在复试结束后,交由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4、复试中的各环节由学校纪检委和研究生院监督和检查,保证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 公正、公开。
5、健全导师集体决策和监督机制,加强招生廉洁自律建设,抓好人员管理,保证复试录取工 作每个环节责任到人。
6、负责遴选、培训复试工作人员,复试前组织所有复试小组召开复试培训会,所有参与招生 的工作人员需签订保密责任书。
7、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必要时对考生进行二次复试。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复试的科学性。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积极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选 拔规律,使拔尖创新人才能够脱颖而出。
2、全面考查,有所侧重。在德智体能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注重对专业能力和综合素
质的考核,注重对思想政治素质和身心健康状况的考核。 3、成绩量化。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都要有量化结果。
4、复试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复试过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操作公开、监 督机制健全。
5、以人为本、服务考生。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复试资格、条件
我院各专业进行差额复试,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 120%。满足复试条件的资格如下: 1、第一志愿报考化学工程学院、初试成绩达到我院相关专业复试分数线,具体如下。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总分 |
政治 |
外国语 |
数学 |
专业课 |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081700 |
330 |
45 |
45 |
85 |
85 |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083000 |
330 |
45 |
45 |
85 |
85 |
|
化学工程 |
085216 |
310 |
40 |
40 |
80 |
80 |
|
环境工程 |
085229 |
310 |
40 |
40 |
80 |
80 |
2、我院在中国研招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 网址如下 http://yz.chsi.com.cn/)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后,对满足国家调剂基本 条件的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考生,在符合我院确定的相应专业报考条件的情况下,可根据自身 意愿在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计划间进行调剂,我院复试工作小组从调剂系统中择优挑选符合条 件、特别优秀的考生参加复试。符合调剂条件(以调剂系统公布的信息为准)、接到复试通 知者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复试。
调剂基本条件: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达到我院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其他要求需遵从我校研究生院发布的《北京化工大学 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 工作方案》中的管理办法。
(6)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 须通过“调剂系统”进行,否则无效。
3、参加复试考生的名单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duate.buct.edu.cn/)上公示
的为准。 四、复试报到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3 月 26 日上午 9:00-11:30 报到地点:化学工程楼 A201(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
化学工程楼 A203(化学工程专业)
化学工程楼 A204(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环境工程专业) 五、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登录研究生院网站“硕士研究生考生系统”进行复试信息确认,选择和确认复试科 目。
考生在复试时须携带如下材料,材料齐全方可进入复试: 1、初试准考证;
2、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3、非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携带以下各类材料:①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②由档案 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需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4、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持本人学生证原件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 绩单原件,并上交学生证和成绩单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需有加盖学校钢印的本人信息页、 注册页面(毕业证书需于新生开学报到时向学院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北京化工大学化学工程 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不需提供学习成绩单。);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还需提供符合其报考资格要求的各类材料原件及复 印件;
6、北京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表;
7、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报到前通过微信平台交纳复试费 100 元,具体交费方式详见《北
京化工大学 2019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缴费说明》。
提交复印件材料纸型为 A4 纸,复印件统一左侧装订提交,所提交材料均留存至各学院, 不予退还。凡提交的报考信息需与本人实际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 资格。
六、复试程序、方式
复试包括专业综合笔试和面试,专业综合笔试时间为两个小时;面试时间约 20 分钟(含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考生凭初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 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参加复试,考生须遵守《考场规则》。
综合笔试时间:3 月 26 日晚 18:00-20:00
面试时间:3 月 27 日全天 综合笔试与面试考场安排请于报到时查看化学工程楼二层北面公告栏通知。
1、专业综合笔试内容
(1)科目一(化工综合 1):化学反应工程、化工热力学、化工原理及实验综合能力测试;
(2)科目二(化工综合 2):化学反应工程、化工热力学、物理化学及实验综合能力测试;
(3)科目三(环境工程综合):废水、废气、固废污染控制与资源化利用基本概念、基本原 理、工艺设计等基本知识以及综合分析能力测试等;
化工学科:初试专业课考物理化学的考生专业综合笔试内容为科目一,初试专业课考化 工原理的考生专业综合笔试内容为科目二,初试未考化工原理及物理化学的考生可自行选择 科目一或科目二。
环境学科:科目三。 考生需登陆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系统选择确认复试考试科目,并在复试报到当天进行现场
确认,如果有问题请及时到工程楼 A208 找许老师确认。 2、面试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 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③外语听说能力;
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 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能力和心理健康情况;
④人文素养;
⑤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包括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
的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考核方式包括随机抽取问题回答或随机提问的方式。
七、复试成绩计算与录取 1、总成绩=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满分 500 分。
其中:综合笔试 200 分,专业面试 300 分(其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占 50 分); 总成绩满分为 500+500=1000 分。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
予录取。
3、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 300 分)的学生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所有专业均按照总成绩排队,从高到低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 低排序,额满为止。
6、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复试后,按照复试专家组的 意见,需要调整专业的考生,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上填 报相应专业的调剂信息。
7、复试成绩公布时间:3 月 28 日下午 5 点以后在化学工程楼二层北面公告栏公布复试 成绩,拟录取结果以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为准。
八、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3 月 28 日-3 月 29 日,上午 8:00 开始;地点:校医院;需通过微信平台缴 费,具体缴费方式见我校研究生院公布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体检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1、考生登录“硕士研究生招生系统”自行打印体检表(双面打印),并携带一张一寸照
片。;
2、空腹,体检前 3 天规律休息,清淡饮食,不喝酒,以免影响肝功体检结果;
3、体检项目不分前后,可自备早餐、巧克力、糖等,验血后及时饮食避免出现低血糖现 象;
4、请着衣松散,以便于测血压和内科检查,女生不要穿裙子。 九、其他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在报到时领取导师学生双选认定书,拟录取考生请于复试后尽快选定导师, 并于 3 月 29 日离开学校之前将《导师学生双选认定书》交至工程楼 A208。
2、最终拟录取名单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duate.buct.edu.cn/)上公布的结 果为准。
3、拟录取考生登录“硕士研究生招生系统”下载《思想政治情况表》,由学习或工作单 位进行品行鉴定后,和档案一起寄至我校研招办(北京化工大学化学工程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 的思想政治情况表将由本科辅导员直接提供,考生无需准备)。
4、定向就业的考生下载《定向培养协议书》(见研究生院网站“相关下载”),由定向就 业单位签字盖章后送交研招办,签订定向培养合同。定向培养合同签订时间为 5 月 8 日前。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 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5、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6、户口迁移及党、团组织关系转递工作见我校后续通知。
7、预计六月发放录取通知书,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凭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调档通 知回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北京化工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不用调档),在规定时间内寄达我 校。
8、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 月 1 日前) 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北京化工大学化学工程学院 2019 年 3 月 19 日
考研高分咨询新祥旭罗老师
电话/微信:13701149740,咨询QQ:32190577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