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北京化工大学能源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北京化工大学 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的要求,能源学院 2019 年硕士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如下: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 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坚持立德树人,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察和 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养和科研创新潜 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
(四)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 的等次结果。
(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工作组织管理 能源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和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的具体职责如下:
(一)学院复试工作小组由学院主管院长和 PI 组成,具体职责: 1、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
2、组织命制复试题目,负责复试题目的保密工作;
3、指导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制定并实施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 内容、评分标准、程序;
4、健全导师集体决策和监督机制,加强招生廉洁自律建设,抓好人员管理, 保证复试录取工作每个环节责任到人;
5、负责遴选、培训复试工作人员,复试前组织复试小组召开复试培训会, 所有参与招生复试的工作人员需签订保密责任书;
6、负责协调学院、学科(专业)复试工作中的争议,必要时对考生进行二 次复试。
(二) 学院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 5 人,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 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工作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在评分前召开复试小组会 议,统一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标准。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全过程录 音录像,所有考核内容及评审结果等要保留可复查的原始记录。
三、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复试时间和地点 第一志愿报考能源学院、初试成绩达到我院相关专业复试分数线,具体如下: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总分 |
政治 |
外国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081700 |
330 |
45 |
45 |
85 |
85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080500 |
320 |
45 |
45 |
85 |
85 |
|
化学 |
070300 |
305 |
45 |
45 |
85 |
85 |
|
化学工程 |
085216 |
280 |
40 |
40 |
80 |
80 |
|
材料工程 |
085204 |
280 |
40 |
40 |
80 |
80 |
能源学院在中国研招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 剂系统”)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后,对满足国家调剂基本条件的全日制 或非全日制考生,在符合能源学院确定的相应专业报考条件的情况下,可根据自 身意愿在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计划间进行调剂,学院复试工作小组从调剂系统中择 优挑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
报到时间:3 月 26 日(周二)9:00-17:00 报到地点:化新楼 B 座三层 317 会议室 笔试时间:3 月 27 日上午 10:00-12:00 笔试地点:报到时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3 月 27 日下午、晚上和 28 日全天 面试地点:化新楼 B 座三层 317 会议室
四、复试资格 1、第一志愿考生:
初试成绩达到我院各专业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复试,见《北京化工 大学 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调剂申请考生: 我校在中国研招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
剂系统”)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后,对满足国家调剂基本条件的全日制 或非全日制考生,在符合能源学院确定的相应专业报考条件的情况下,可根据自
身意愿在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计划间进行调剂,学院复试工作小组从调剂系统中择 优挑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
调剂基本条件: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达到能源学院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 上应相同;
3、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 剂考生)必须通过“调剂系统”进行,否则无效。
4、参加复试考生的名单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duate.buct.edu.cn/)上公 示。
五、 复试程序
1、考生登录研究生院网站“硕士研究生招生系统”进行“复试信息确认”, 选择复试科目。
2、考生在复试时须携带如下材料,材料齐全方可进入复试:
(1)初试准考证(如丢失可登陆研招网重新下载打印);
(2)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 上);
(3)非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携带以下各类材料:①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 印件;②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原件或加盖档案所 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4)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持本人学生证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毕业证书需于新生开学报到时向学院提供原件与复印 件);
(5)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需在复试时提供学历(学籍)核验证明, 未完成核验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6)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还需提供符合其报考资格要求的各 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北京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表(点击下载 );
(8)参加复试的考生通过微信交费平台交纳复试费 100 元。具体交费方式
详见《北京化工大学 2019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缴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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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复印件材料纸型为 A4 纸,复印件均留存至学院。凡提交的报考信息需 与本人实际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3、笔试 笔试科目根据报考专业选择。 化工综合:含化工原理和物理化学
材料综合:含高分子化学、高分子物理、高分子材料加工原理和仪器分析 化学综合:含有机化学、无机化学、物理化学和仪器分析 考生需登陆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系统选择确认复试考试科目,并在复试报到当
天进行现场确认。
(1)复试笔试科目考试时间为两小时;
(2)考生凭初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考生须遵守《考场 规则》。
4、面试
面试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含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主要内容包括:
(1)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 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 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③外语听说能力;
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 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④人文素养;
⑤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六、 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和使用
1、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复试成绩满分 500 分。其中:综
合笔试 200 分,专业面试 300 分(其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占 50 分); 总 成绩满分为 500+500=1000 分。所有专业均按照总成绩排队,从高到低录取,
额满为止。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不合格(复试成绩低于 300 分)的学生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加分原则和依据完全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 2019 年研究生录取 工作的补充意见》执行。符合照顾优惠条件的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体检
经复试合格的考生参加体检。体检一般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费 129 元。
集中体检时间及地点安排见《北京化工大学 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学院复试 录取工作办法》。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统一体检的考生,须经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认可,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体检。体检标准由校医院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结论由校医院确定,体检异议由校医院负责解释。 无故不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考生登录“硕士研究生招生系统”自行打印体检表(双面打印),并携带一 张一寸照片。
八、其他 1、最终拟录取名单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duate.buct.edu.cn/)
公布的结果为准。
2、本办法报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3、本办法适用于能源学院 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其他未说明的问 题由能源学院解释。
能源学院(签章):
2019 年 3 月 19 日
考研高分咨询新祥旭罗老师
电话/微信:13701149740
咨询QQ:32190577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