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北京化工大学 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的要求,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制定 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如下: 一、复试资格
1、一志愿考生复试线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外国语 |
政治理论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总分 |
|
083600 |
生物工程 |
39 |
39 |
59 |
59 |
310 |
|
081700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39 |
39 |
59 |
59 |
340 |
|
082200 |
轻工技术与工程 |
39 |
39 |
59 |
59 |
300 |
|
100700 |
药学 |
43 |
43 |
129 |
- |
348 |
|
085238 |
生物工程 |
39 |
39 |
59 |
59 |
270 |
|
085235 |
制药工程 |
39 |
39 |
59 |
59 |
270 |
2、调剂考生
我院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 剂系统)公布调剂专业,学院复试工作小组从调剂系统中择优选拔符合条件的考生 参加复试。考生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提 交调剂信息,接到复试通知并确认者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复试。
二、复试时间、地点 1、报到
时间:3 月 26 日(周二)上午 9:00-11:30,地点:北京化工大学科技大厦一层 大厅(学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 15 号)
2、笔试
时间:3 月 26 日(周二)下午 14:30-16:30,地点:报到时见科技大厦一层大 厅通知。
3、面试
时间:3 月 27 日(周三)全天,地点:报到时见科技大厦一层大厅通知。 三、复试程序、方式 1、考生报到:须准备以下材料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内容包括:
(1)学院查验考生的初试准考证、身份证、本科学习成绩单(盖教务处章)、毕 业证书原件(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应届本科毕业生);
(2)收取考生的本科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
(非应届本科毕业生);
(3)收取《北京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表》;(考生需提前填好)
(4)考生领取《导师意向确认单》;
(5)考生领取《调档函》(注:确认已被拟录取的考生可凭《调档函》调取档案, 并在规定时间内寄达北京化工大学研招办;如未被拟录取,则《调档函》作废);
(6)参加复试的考生通过微信交费平台交纳复试费 100 元。具体交费方式详见《北
京化工大学 2019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缴费说明》。
注:提交复印件材料纸型均为 A4 纸,复印件统一左侧、按顺序装订,复印件均留 存至学院。提交的报考信息须与本人实际相符合,凡不符者,无论何时发现,立即取消 录取资格。
2、笔试:复试笔试科目考试时间为两小时。考试科目根据报考专业选择。考生凭 初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考生须遵守《北京化工大学考场规则》,严 禁考试违纪或者作弊。
3、面试: 主要内容包括:
(1)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 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③外语听说能力;
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 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④人文素养;
⑤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4、复试结果公示:3 月 28 日(周四)下午 17:00 以后,考生到科技大厦 303(生命 学院办公室)门外通告栏查看。
5、体检:
经复试合格的考生参加体检,体检一般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费 129 元,考生通 过微信支付的方式进行缴费。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统一体检的考生,须经校研究生招生办 公室认可,到指定的三级甲等以上的医院体检。无故不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 一律不予录取。
体检时间:3 月 29 日上午 8:00 开始 地点:校医院
注意事项:
1、考生登录“硕士研究生招生系统”自行打印体检表(双面打印),并携带一张 一寸照片;
2、空腹,体检前 3 天规律休息,清淡饮食,不喝酒,以免影响肝功体检结果;
3、体检项目不分前后,可自备早餐、巧克力、糖等,验血后及时饮食避免出现低 血糖现象;
4、请着衣松散,以便于测血压和内科检查,女生不要穿裙子。 四、复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为笔试及面试成绩之和,满分 500 分,其中笔试 200 分,面试 300 分。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300 分以下),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各专业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 拟录取名单。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和体检结果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其他
1、本办法适用于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9 年硕士研究生入学招生复试工作。 2、最终拟录取名单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duate.buct.edu.cn/)上公
布的结果为准。
3、拟录取考生登录“硕士研究生招生系统”下载《思想政治情况表》,由学习或 工作单位进行品行鉴定后,于六月前寄至研招办。
定向就业的考生下载《定向培养协议书》(见研究生院网站“相关下载”),由定 向就业单位签字盖章后送交研招办,签订定向培养合同。定向培养合同签订时间为 5 月
8 日前。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 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4、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5、户口迁移及党、团组织关系转递工作见我校后续通知。
6、预计六月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凭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调档通知回档 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在规定时间内寄达我校。
7、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 月 1 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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