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 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准备工作
1. 复试工作办法的公布时间、方式
复试工作办法于 2019 年 3 月 22 日提交给研究生院。
2. 对参与复试人员的培训 面试组成员由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硕士研究生导师担任。全体参
加复试的人员均经过招生政策、工作和保密纪律、复试组工作程序和 规范等的培训。参加复试教师与参加复试工作的工作人员均签订《中 央民族大学 2019 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涉密工作人员安全保密 责任书》。
二、复试工作办法
1. 复试工作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按需 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招生总体原则,做到政策 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2. 复试办法
(1)初试成绩要求
A 第一志愿考生:达到 2019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 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
B 符合国家调剂原则的调剂生。
(2)招生名额:24 人。
(3)复试差额比例:1:2
(4)复试成绩的权重:A 一志愿过线考生复试权重 50%; B 调 剂考生复试成绩权重 100%。
(5)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A 一志愿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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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编号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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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29000001900 |
丁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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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29000001902 |
雷小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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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29111106478 |
张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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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29111106482 |
孙雅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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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29111106481 |
白宏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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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29111106467 |
张明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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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29111106461 |
苏玉平 |
B 调剂考生:调剂考生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复试通知。 考生在发布复试通知有效时限内予以确认是否参加复试,过时未答复 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 复试安排
(1)报到与报考资格审核:严格按照研究生院要求执行,在 4
月 2 日上午 9:30~17:00 到 1 号办公楼二层 201 办公室报到,并交材 料进行审核,材料不合格者不允许参加复试。
(2)体检:4 月 4 日早上 7:00 空腹前往校医院进行体检。
资格审核留存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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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学历类别 |
重点查验 |
留存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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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院系留存 |
交研招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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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 获 得 本 科 学 历考生 |
本科毕业 证书原件 |
初试准考证 思想政治表现 审查表 |
毕业证书复印件 |
身份证件 复印件、 思想政治 |
1、拟录取单考生毕业 证书复印件, 2、学历 / 学 籍 认 证 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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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 通 高 校 应 届 |
学生证的 |
学 生 证 ( 含 注 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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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毕业生 |
注册信息 |
学历(已毕业 考生)或学籍 (在校生)认 证材料 |
页)复印件 |
表现审查 表 |
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备案表》(已毕业学生) 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在校生), 3、协议书:学术型定向 就业考生的协议书一式 三份及考生身份证复印 件,专业学位型定向就 业生的单位同意定向就 业读研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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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力考生 ( 高 职 高 专 毕 业生、本科结业 生) |
*大专生的 毕业证原 件 *本科结业 生的结业 证原件 |
*大专生毕业证复 印 件 和 至少 两 篇 在 公 开 刊物 发 表 的 与 报 考专 业 相 关 的 学 术论 文 复 印件 *本科结业生的结 业证复印件 |
注:○1 《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协议书》由考生在研究生院网站上自行下载打印;
○2 学历或学籍认证材料由考生本人登录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并提交。
(3)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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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项目 |
时间 |
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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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笔试 (占复试总分的 40%) |
4 月 2 日 14:00~17:00 |
南睿楼 3-2 |
闭卷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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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面试 (占复试总分的 60%) |
4 月 3 日 08:00~18:00 |
1 号楼二层东配楼会议室 1 号楼 204 会议室 |
20 分钟/人 全程录像 |
(4)专业笔试说明
笔试为闭卷考试,时间为 3 个小时,百分制,主要科目包含中医 药基础、中医药科研思路与方法、中药现代研究和专业英语等。
4.复试成绩的计算 考生各复试项目的单项得分要同时满足以下要求,否则不予录
取:专业复试中面试成绩不低于 60 分,笔试考试成绩不低于 60 分。 计算最终成绩时,对一志愿过线考生和其他考生使用不同的复试
成绩权重,优先录取一志愿过线考生。
A 一志愿过线考生:考生最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5×初
试成绩权重值 50%+复试总分(百分制)×复试成绩权重值 50%
B 其他考生:复试成绩权重值 100%,考生最终成绩(百分制)
=复试总分(百分制) 三、考生复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的查询
复试结束后复试成绩公示 3 天。根据复试考生最终成绩排名由高 到低进行录取。拟录取名单将于学校全部复试工作结束后(4 月 8 日) 统一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拟录取名单要经过北京教育考试院和 教育部的再次审查,通过者方可确定最终录取。
四、复试成绩的复议的具体办法
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公布 2 日内,有异议的考生可向我院招生 工作领导小组(010-68939960)提出异议申请。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 有异议,可于收到我院复议结果后 2 日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 小组(010-68932544)提出申诉。
五、其他事宜 1.根据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
试收费标准的函》,各院系可以在复试时向考生收取复试费,标准为 现金 100 元/考生。
2.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在中央民族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
通过微信支付方式缴纳体检费现金 122 元。
3. 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复试 录取工作办法另行通知。
六、招生复试咨询电话:010-68939960
药学院
2019 年 3 月 22 日
电话/微信:13701149740
咨询QQ:32190577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