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招考生
中国画学院
录取原则:1.各研究方向专业前两名,政治、外语和国家总分达到国家分数线(38分,38分,340分);
专业课≥90分(150分制);美术史论专业第一名≥50分,第二名≥60分。
2.破格录取:各研究方向专业第一名,总分达到国家分数线,外语单科降6分。
造型学院
录取原则:1.各研究方向专业前三名,政治、外语和国家总分达到国家分数线(38分,38分,340分);
专业课≥90分(150分制);美术史论专业第一名≥40分,第二名≥50分,第三名≥60分。
2.破格录取:各研究方向专业第一名,总分达到国家分数线,外语单科降6分。
实验艺术学院
录取原则:政治、外语和国家总分达到国家分数线(38分,38分,340分);
造型、媒介语言、创作方案、面试单科≥60分(100分制);
专业课成绩总分≥340分,美术史论≥50分;
建筑学院
录取原则:1.建筑学:政治、外语和国家总分达到国家分数线(39分,39分,270分);
专业课成绩总分在建筑学方向内大排序(专业课成绩总分为建筑史论、设计基础、建
筑设计的总和),专业课成绩总分≥331分。
2.城乡规划学:政治、外语和国家总分达到国家分数线(39分,39分,270分);专业课成绩总分在城乡规划学方向内大排序(专业课成绩总分为建筑史论、设计基础、城市设计的总和),专业课成绩总分≥340分。
3.风景园林学:政治、外语和国家总分达到国家分数线(39分,39分,270分);专业课成绩总分在风景园林学方向内大排序(专业课成绩总分为建筑史论、风景园林基础、景观设计的总和),专业课成绩总分≥356分。
4.风景园林:政治、外语和国家总分达到国家分数线(34分,34分,255分);专业课成绩总分在风景园林方向内大排序(专业课成绩总分为建筑史论、风景园林基础、景观设计的总和),专业课成绩总分≥356分。
5.艺术设计:政治、外语和国家总分达到国家分数线(38分,38分,340分);专业课成绩总分在艺术设计方向内大排序(专业课成绩总分为建筑史论、设计基础、室内设计的总和),专业课成绩总分≥390分。
设计学院
录取原则:各研究方向,政治、外语和国家总分达到国家分数线(38分,38分,340分);
专业课成绩总分≥250分。(专业成绩总分=设计史论50%+设计基础50%+专业设计+面试,均为百分制计入)
城市设计学院
录取原则:01-06、11研究方向专业前三名,政治、外语和国家总分达到国家分数线(38分,38分,
340分);专业课≥90分(150分制);专业史论≥75分(150分制);
07-10研究方向专业前六名,政治、外语和国家总分达到国家分数线(38分,38分,340分);专业课≥90分(150分制);专业史论≥75分(150分制);
人文学院
录取原则:政治、外语和国家总分达到国家分数线(38分,38分,340分),成绩总分≥335分
(成绩总分计算方法:中国美术史、世界美术史、美术理论百分制计入,与政治、外语分数相加构成),专业课单科成绩≥60分;面试≥80分。
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
录取原则:政治≥38分,外语≥50分,国家总分≥340分;成绩总分≥346分
(成绩总分计算方法:中国美术史、世界美术史、美术理论百分制计入,与政治、外语分数相加构成),专业课单科成绩≥60分;面试≥80分。
二、专项计划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录取原则:国家总分≥248分,政治≥36分,外语≥30分;汉语≥50分;
1.中国画学院
美术史论≥40分;
专业课≥90分(150分制);专业课成绩总分≥490分。
2.造型学院
美术史论≥40分;
专业课(含同等学力加试科目)≥90分(150分制);
油画系、版画系、雕塑系、基础部专业课成绩总分≥480分(单科均为150分制);
壁画系专业课成绩总分≥445分(单科均为100分制)。
3.实验艺术学院
美术史论≥40分;
造型、媒介语言、创作方案、面试单科≥90分(150分制),专业课成绩总分≥340分。
4.建筑学院
专业课≥90分(150分制),专业总分≥340分;
5.设计学院
专业课≥60分(100分制),专业总分≥250分;
6.城市设计学院
专业史论≥75分,专业课≥90分(150分制),专业总分≥340分;
7.人文学院、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
专业课单科成绩≥45分(100分制),成绩总分≥290分(成绩总分计算方法:中国美术史、世界美术史、美术理论百分制计入,与政治、外语分数相加构成)。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录取原则:
1.造型学院壁画系
政治≥36分,外语≥30分,美术史论≥50分;
专业课≥60分(100分制),专业课成绩≥430(单科均为100分制)。
2.实验艺术学院
政治≥36分,外语≥30分,美术史论≥50分;
专业课≥60分(100分制),专业课成绩≥340(单科均为100分制)。
3.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
政治≥36分,外语≥30分,成绩总分≥320分(成绩总分计算方法:中国美术史、世界美术史、美术理论百分制计入,与政治、外语分数相加构成)。
对口支援计划
录取原则:城市设计学院
政治、外语和国家总分达到国家分数线(38分,38分,340分);
专业课≥90分(150分制);专业总分≥340分。
三、港澳台、留学生
港、澳、台
录取原则:1.中国画学院
外语≥30分,美术史论≥40分;
专业课≥90分(150分制);专业课成绩总分≥340分。
2.造型学院
外语≥30分,美术史论≥40分;
专业课≥90分(150分制);专业课成绩总分≥500分(单科均为150分制);
3.实验艺术学院
外语≥30分,美术史论≥40分;
专业课≥60分(100分制),专业课成绩≥340(单科均为100分制)。
4.建筑学院
外语≥30分;专业课≥90分(150分制),专业总分≥340分;
5.设计学院
外语≥30分;专业课≥60分(100分制),专业总分≥250分;
留学生
录取原则:1.中国画学院
美术史论≥30分;
专业课≥90分(150分制);专业课成绩总分≥490分。
2.造型学院
美术史论≥30分;
专业课≥90分(150分制);
油画系、版画系、雕塑系专业课成绩总分≥500分(单科均为150分制);
壁画系专业课成绩总分≥445分(单科均为100分制)。
3.实验艺术学院
美术史论≥30分;
专业课≥60分(100分制),专业课成绩≥340(单科均为100分制)。
4.设计学院
专业课≥60分(100分制),专业总分≥250分;
5.人文学院、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
专业课单科成绩≥45分(100分制),成绩总分≥190分。
中央美术学院招生处
2019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