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代码:00902
科目名称:法学
一、复试比例及主要内容
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外国语听力和表达的考试在面试中进行。复试的总成绩为280分,其中笔试200分,面试80分。
1. 复试笔试科目及所占分值
商法(50分)、刑法分论(50分)、国际经济法(50分)、国际私法(50分)
2. 面试主要内容
(1)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外语水平:20分,中英文自我介绍。
每人不少于10分钟,主要是了解考生大学学习情况及学习成绩;专业课以外其他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身心健康情况,平时主持和参与科研课题的情况、撰写和发表论文的情况、毕业论文的写作情况。
(2)专业综合分析与表达能力:60分,专业试题面试。
基本程序:考生在每个学科中抽取2个题签选择其中1个问题回答,一共回答4道试题,每题15分。按题签要求阐释、论述问题、考生与教师进行专业问题交流。考试科目:法理学、民商法学、刑法学、国际法学。
上述部分成绩分别计算,累加即为面试总成绩。
二、录取方式与硕士生第一学年奖学金评定方法
1. 录取资格与条件:录取为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笔试成绩达到100分;面试成绩达到40分;复试成绩达到140分。
2. 考生最后成绩排序,根据名额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3. 录取为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奖学金的等级与额度,按照学校的相关文件要求予以确定。
新祥旭邱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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