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法学院
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安排
一、资格审查
所有考生在复试前都需要到校进行资格审查。分别为: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在复试前到学校研招处进行资格复查。具体时间 地点参见学校研招网上(https://yz.tongji.edu.cn/)公布的《2019 年硕士招生考试复试 录取办法》。凭经学校研招处盖章的复试通知书方可参加复试。资格复查后,于 3 月 15 日
8:00—9:30 到上海市四平路 1239 号同济大学衷和楼 1305 室报到。
(2)调剂考生请在 3 月 16 日 8:00—11:30 到同济大学衷和楼 201 室进行资格审查。
二、所需材料
1 . 复 试 通 知 书 (第一志愿 考 生 登 录 同 济 大 学 研 究 生 招 生 系 统 http://yjszs.tongji.edu.cn/ 自行下载,并加盖学校研招处公章;调剂考生现场确认)
2.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面上]);
3.准考证(中国研究生招生网下载);
4.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若是应届毕业生,应带有效学生证);
5.《 同 济 大 学 研 究 生 政 治 审 查 表 》 ( 同 济 研 招 网 下 载 https://yz.tongji.edu.cn/info/1012/1398.htm 附件 1)
6. 报考法学硕士的应届生还需提交本科期间的成绩单(加盖校级公章);
7. 调剂考生还需提交法律硕士联考成绩单;
8. 个人自述材料(自选):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可提供能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背景材 料,如发表的文章、获奖证书、本科毕业论文概要、参加过的研究项目等(装订成一本)。
三、复试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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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 |
专业名称 |
日期 |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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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志 愿报考 我校的 考生 |
·法学硕士 ·法律硕士(非法学)非全日 制 ·法律硕士(法学) 非全日制 |
3 月 15 日 (周五) |
8:00-9:30 |
资格审查 |
衷和楼 1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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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
面试 (专业素养、外语口 语) |
法学:衷和楼 1302 法律:衷和楼 1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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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 16 日 (周六) |
14:00-16:00 |
笔试 (专业课、专业外语) |
法学:衷和楼 205 法律:衷和楼 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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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 |
专业名称 |
日期 |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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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调 剂的考 生 |
·法律硕士(非法学)非全日 制 ·法律硕士(法学) 非全日制 |
3 月 16 日 (周六) |
8:00-11:30 |
资格审查 |
衷和楼 201 室 |
|
14:00-16:00 |
笔试 (专业课、专业外语) |
详见当天《复试操 作流程》或学院信 息栏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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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 17 日 (周日) |
8:30- |
面试 (专业素养、外语口 语) |
请进入复试的考生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地点参加复试,逾期视为自动 放弃!
四、复试内容和评分标准
1. 笔试:专业课 100 分(专业课笔试科目按照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科目进行);
专业外语 50 分。
2.面试:专业和综合素养 150 分,包括专业基础能力、培养潜力、分析和语言能力、
综合素质;专业外语口语和听力 50 分。
3. 以上复试成绩满分为 350 分。考生的综合排名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相加得出总成 绩,以此作为拟录取依据。
五、调剂说明
1. 我校非全日制法律硕士不接收应届毕业生考生的调剂。报考全日制的非应届生可 以调剂至非全日制。非全日制考生的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即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 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不转入同济大学,在读期间不参加上海 市大学生医疗保障,学校不安排住宿,不纳入奖助体系,毕业生不纳入就业计划。其他相关 政策按《同济大学 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2.所有调剂考生的申请招录工作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为准。 调剂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相关信息。逾期未确认的,学院有权撤回或取消。具体时间 和流程以当天下发的《复试操作流程》为准。
3.我院将根据招生计划和拟录取情况,确定是否组织第二批调剂。如果组织,将在学 校研招网和学院网站发布通知。
4.调剂考生申请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学院有权在任何阶段撤回复试和拟录取资格。
六、不录取情形
1.政审不合格者;
2.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申请材料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
七、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到我校医院参加体检。四平路校区体检地点:赤峰路 50 号同 济大学校医院二楼体检中心(时间:3 月 14 日至 22 日,上午 8:00~11:00、下午 13:30~16:00, 周末除外)。体检无需空腹,清淡即可。体检咨询电话:65983225。
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 见》(教学〔2003〕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 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进行。
八、咨询
为增强复试录取工作透明度,我院特为考生设立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张老师 021-65985385, 邮箱:46768774@qq.com 办公室:同济大学衷和楼 1301B
九、监督
如对我院复试录取结果或工作有异议,可先通过上述咨询电话和邮箱进行申诉。如对申 诉结果不认可,可向我院纪委投诉,邮箱:yangqiuhua@tongji.edu.cn
同济大学法学院 2019 年 3 月 11 日
考研高分咨询新祥旭罗老师
电话/微信:13701149740
咨询QQ:32190577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