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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科社会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罗老师 / 2019-03-25

 

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院(404)

2019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根据教育部《2019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

〔2018〕5 号)和学校有关规定精神,结合学院 2019 年实际情况, 制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在院研究生招生工 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统筹安排下,拟按专业组建 4 个复试小组,负责 复试各环节的组织和考核工作。

学院成立监察组,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落实复试工作制度情况, 参与巡察复试现场情况,监督信息公开公示情况,受理、调查并处理 考生申诉和质询。

二、招生计划

1.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按专业分配如下:

2.调剂说明 全日制生源(含社会学、社会保障和社会工作)可以向非全日制

社会工作专业调剂。考生须书面填写《硕士研究生复试志愿申请表》 签名确认知晓后,方可参加相应专业的复试。

三、复试名单及资格审查要求

1.根据学校发布的《华中科技大学 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 分数线》,详见“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凡报考我院且满 足相关学科(专业)分数线的考生可进入我院复试。名单详见学院网 站。

2.复试考生要配合学院在复试前完成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 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在报到前需备齐查验材料,除考生初试准考证(原 件及复印件)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提交以下材 料:

(1)全面反映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的材料。 考核表参见 http://gszs.hust.edu.cn/info/1121/2137.htm。

(2)非应届本科生需交验学历证书(交复印件)、《教育部学历 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有工作单 位的考生可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如报考定向的必须提供)。

(3)应届本科生需交验学生证(交复印件),毕业证书及学士学 位证书将在录取入学时提交审查;大学期间成绩单。

(4)同等学力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普通高校举 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 毕业本科生按我校招生简章规定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5)符合国家加分政策的考生提供加分证明材料。 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复试或录取资

格。复试阶段如未能提交相关材料的考生,最迟可在拟录取公示前提 交,否则将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并失去拟录取资格。

四、复试报到

考生应于 3 月 15 日 8:30~17:00,在东七楼 315 社会学院研究生

教务办公室报到;现场缴纳复试费 100 元/人,并交验复试资格审查 材料。具有加分资格的考生提供加分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社会学

院 2019 年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能绩加分申请表》(见社会学院官网) 考生报到时,需详细了解学院的复试细则。3 月 15 日晚上 18:

30,东 7 楼 501,全体复试考生会议,由院分管研究生培养的领导介 绍有关复试、录取、奖学金设置等事项的原则、办法、要求等。

五、综合素质测试和体检

1.综合素质测试 统一采用网络测试方式进行。请考生按时完成,以便后续复试工

作的顺利进行。可用手机关注“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 后台回复关键词 “ 综合测评 ” 获取链接。或登录网址 http://gszs.hust.edu.cn/info/1121/2050.htm,按提示进行。

2.体检 进入复试考生的体检由华中科技大学校医院组织。体检标准参照

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 意见》。

考生请在 3 月 15 日上午自行前往校医院,准备一寸近期免冠照

片 1 张,自行缴纳体检费并领取体检表(华中大校医院 99 元)。考 生在体检表上要填写报考学院名称(社会学院)及代码(404)。

六、复试内容、形式和时间安排

1.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1)考核内容:听力理解的准确程度;语音及语言准确性;话 语连贯性;语言流利程度。

(2)考核方式:1)主考老师就考生的背景提问,考生做简要回 答。2)考生听一段约 2~3 分钟的英文录音,然后就相关内容陈述个 人观点。考核老师根据考生的回答情况当即打分。

2. 专业笔试考核

(1)考试内容(科目): 社会学、人类学、人口学、社会工作(学术型)专业:《社会学

(人类学、人口学)理论、方法及其应用》; 社会保障专业:《社会保障理论及其应用》;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社

会工作(专业型)专业:《社会工作理论与实务》。

(2)考试方式:闭卷笔试,时间 1 小时。

3. 专业面试综合考核:

(1)考核内容: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本专业理论知识和 实践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解决专业问题的

能力,本学科发展 动态的了解情况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对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

研和社会工作(包括社团活动)、社会实践 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人文素养;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综

合 素质考核,包括考生争执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

(2)考核方式:回答自己抽签抽到的问题,回答老师随机提问 的问题。

4. 能绩考核(能绩加分):

能绩加分项目及加分标准参见附件一。考生报到时需提交相关证 明材料的原件和 1 份复印件。受理能绩考核相关材

料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3 月 15 下午 17:00。

七、复试成绩计算及拟录取原则:

按照学校规定,复试成绩(百分制)等于复试各部分的成绩(百 分制)加权总分,其中笔试占 40%,英语听说能力测试占 20%,面 试和实践能力占 40%。计算总成绩时,初试成绩(按“初试成绩/初试 满分*100”的方式折算为百分制)占 60%,复试成绩占 40%。

复试结束后 2 天内,将按专业对总成绩进行排序并公示,公示时

间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监督和申诉。 拟录取原则:

(1)严格按考生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考生和导师的双向选

择,顺序录取。如果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能绩成绩分高者优先; 如果能绩成绩仍并列,初试英语成绩高者优先。

(2)参加“大学生自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 目服务期满、考个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校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退 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 10 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 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 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 15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加分条 件的考生报到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对于拟不录取学生 将由学院单独通知。拟录取学生的其他手续待研究生院统一公示确定 后,另行通知。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予录取: 经审查发现不符合复试资格者; 复试中有舞弊或弄虚作假行为者; 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身心健康有明显缺陷,考核不合格者;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 同等学历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即低于 60 分); 依考生和导师的双向选择未达成一致,考生不同意变更导师者。 公示地点及网址为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院官网。

申诉电话:027-87543252 邮箱:4596846@qq.com 联系人:张老师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院将按照下达招生计划情况向研究生院报

送拟录取名单。

社会学院2019 年 3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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