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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科武汉国家光电中心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罗老师 / 2019-03-25

 

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187)

2019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根据教育部《2019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 号)和学校有关规定精神,结合学院 2019 年实际情况,制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 作细则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学校有关要求,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硕士研 究生复试工作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统筹安排下,拟对各专业合 并复试,设专业复试小组 4 个、英语复试小组 2 个,负责复试各环节的组织和 考核工作。

研究中心成立监察组,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落实复试工作情况,参与巡察 复试现场情况,监督信息公开公示情况,受理、调查并处理考生申诉和质询。

二、招生计划

1.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按学科(或专业)分配如下:

总计: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学术学位 190 名,全日制专业学位 21 名。

2.调剂说明

(1)研究中心今年光学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电子与通 信工程生源充足,均不接收专业调剂。

(2)生物医学光子学专业(全日制学硕)已向学校申请从校内生命科学与技 术学院理学专业的考生中调剂;计算机系统结构(全日制学硕)、计算机技术(全 日制专硕)已向学校申请从校内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计算机专业的考生中进行 调剂。具体规则请见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调剂信息。

三、复试名单及资格审查要求

1.根据学校发布的《华中科技大学 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 详见“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凡报考研究中心且满足相关专业分数 线的考生可进入本研究中心复试。名单详见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网站研究生 工作。

2.复试考生要配合研究中心在报到时完成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 予复试。在报到前需备齐查验材料,除考生初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有效 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全面反映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材料。考核表参 见 http://gszs.hust.edu.cn/info/1121/2137.htm。

(2)非应届本科生需校验学历证书原件并交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 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可提供单位同 意报考的证明。

(3)应届本科生需校验学生证并交复印件,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将在 录取入学时提交审查;大学期间成绩单。

(4)同等学力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 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按我校招生简 章规定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5)符合国家加分政策的考生提供加分证明材料。 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复试

阶段如未能提交相关材料的考生,最迟可在拟录取公示前提交,否则将视为资

格审核不合格并失去拟录取资格。

四、复试报到

报到:考生必须于 3 月 14 日 13:00-17:00 在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 D203 报

到,并交验复试资格审查材料,现场缴纳复试费 100 元/人。 考生报到时,需详细了解研究中心的复试细则,签订《硕士研究生复试志

愿申报表》、选择笔试科目等。

考生大会:研究生中心拟于 2019 年 3 月 14 日 19:30 召开考生大会,宣讲研 究中心资助政策及复试安排情况。

地点: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 A101 欢迎有意调剂到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的考生前来参会。 :报考研究中心的计算机系统结构和计算机技术专业的学生,请关注计

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的复试工作细则,并直接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报到, 并参加计算机院的统一安排的复试。复试费 100 元交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五、综合素质测试与体检

1.综合素质测试 完成报到手续后,请现场用手机关注“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

后 台 回 复 关 键 词 “  综 合 测 评 ”  获 取 链 接 。 或 登 录 网 址

http://gszs.hust.edu.cn/info/1121/2050.htm,按提示进行网上测试。 完成网上测试后,

于 2019 年 3 月 14 日 18:00 以前在 D201 进行综合素质面试。

2.体检 进入复试考生的体检由华中科技大学校医院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考生请在 2019 年 3 月 15 日 14:00-17:00 自行前往主校区校医院,准备一寸 近期免冠照片 1 张,自行缴纳体检费(99 元)、并领取体检表。考生在体检表 上要填写报考单位: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及代码(187)。

六、复试内容、形式和时间安排

参加本研究中心复试的考生,请从以下五门课程中任一门参加笔试。

(1) 光纤光学:《光纤光学》,刘德明,科学出版社(2016);

(2) 激光技术:《激光技术》,兰信矩,第三版,科学出版社

(2019);

(3) C 程序设计:谭浩强《C 程序设计(第四版)》,清华大学出版社

(2010)。

(4) 半导体物理学:《半导体物理学(第七版)》刘恩科,朱秉升、罗 晋生编著,电子工业出版社(2011);

(5) 材料成型技术基础:《材料成形工艺》,夏巨谌、张启勋,机械工 业出版社(2010)。

笔试时间:3 月 16 日 8:30-10:30

考生需提前 30 分钟凭身份证进入东九教学楼,并根据所选试卷到指定教室 待考。

考生凭身份证入场、并在东九教学楼 D306 教室察看考场安排,听从工作人 员的引导。待考时,不得在教室内大声喧哗。英语与专业面试全部结束的学 生,可以先行离开。

英语与专业面试时间: 3 月 16 日 13:00-20:00 专业面试地点:东九教学楼 D303/D305/D307/D308 英语面试地点:东九教学楼 D310/D311/D312

七、复试成绩计算及拟录取原则:

按照学校规定,复试成绩(百分制)等于复试各部分的成绩(百分制)加权 总分,其中笔试占 40%,英语听说能力测试占 20%,专业面试占 40%。计算总成 绩时,初试成绩(按“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00”的方式折算为百分制)占 60%,复 试成绩占 40%。

复试结束后 2 天内,将按总成绩进行排序并公示,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监督和申诉。

公示地点: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 D202。 公示网址: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网站

申诉电话:027-87793536 邮箱:dainingyan@hust.edu.cn 联系人:戴宁艳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研究中心将按照下达招生计划情况向研究生院报送拟

录取名单。

拟录取原则:凡复试不合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学生的其他手续待研究生院统一公示确定后,另行通知。

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

2019 年 3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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