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南京师范大学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基本要求
符合教育部下达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我校复试办法,我院各专业复试基本情况见下表。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可用 计划 |
复试人数 |
复试 分数线 |
是否实践考核专业 |
备注 |
030100 |
法学 |
34 |
46 |
346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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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5101 |
法律硕士(非法学) |
113 |
156 |
348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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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5102 |
法律硕士(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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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复试人数不含单考、破格、退役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以及校外调剂考生。
二、相关政策
1、调剂
根据学校的调剂政策,我院拟接收少量调剂生。我院将在递交调剂材料的考生中择优遴选,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公布复试名单。
2、单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复试政策参照学校复试办法,计划单列。
三、学院复试安排
1.报到与资格审核
考生携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报到。单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按学校复试办法提供相关材料。
资格审核不通过者,不得参加复试。
报到时间:3月 22 日8:30-16:00。
报到地点:仙林校区法学院学院410室。
2.复试笔试和面试安排
复试类别 |
时间 |
校区 |
具体地点 |
复试笔试 |
3月22日晚 |
仙林校区 |
学正楼201、202、205 |
复试面试 |
3月23、24日 |
仙林校区 |
行敏楼法学院 |
3.复试费缴纳及体检安排,详见校研究生招生网的复试须知。
四、录取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的综合成绩拟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审定后在学院网站公示,最终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备案后生效。
五、信息公开
为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我院将及时公布复试名单、复试成绩、综合成绩、拟录取名单等信息。
学院监督与投诉电话:025-83598330。
电子邮箱:fxy_yz@ninu.edu.cn
六、其它
1.本办法的解释权为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本通知内容若与学校复试文件相冲突,以学校文件为准。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2019年3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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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祥旭考研朱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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