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研究生奖助投入机制和政策体系,激发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实践创新精神,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及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19号)、《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20号)等文件精神,近日,学校印发了《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方案》,明确了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对象,进一步完善了我校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奖助力度不断加大。新的奖助方案将于2014年9月1日起实施,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在学期间获得的奖助学金额度扣除学费外将大幅提高。其中,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每生每年最高将达到27200元,最低212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达到10000元,最低4000元。
根据陕西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行发〔2014〕68号)精神及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所有新入学的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年限内应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为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直博生、硕博连读研究生第一至第二学年执行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第三至第五学年执行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一般专业每生每年12000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艺术类专业研究生每生每年30000元。超出基本学制年限的研究生不再收取学费。
配套新的收费制度,新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以“奖优、酬劳、助困”为导向,由奖学金、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社会奖助学金、困难补助金五大部分构成。其中,研究生奖学金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和“博士优秀生源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由“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两部分组成。
根据《方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万元;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为:博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平均奖励水平为每生每年15000元,第二和第三学年分三个奖励等级,一、二、三等奖励标准分别每生每年18000元、15000元、12000元,奖励比例为一等20%、二等60%、三等20%;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平均奖励水平为每生每年8000元,第二和第三学年分三个奖励等级,一、二、三等奖励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10000元、8000元、6000元,奖励比例为一等20%、二等60%、三等20%;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第一、第二学年平均奖励水平每生每年8000元。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第一学年奖励等级和比例,由相关部门结合学校研究生教育实际进行设置和动态调整。
研究生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助学金两部分。其中国家助学金发放对象为我校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生每月1000元,每年按12个月发放;硕士研究生每生每月60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学校助学金发放对象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除享受国家助学金外,学校提供助学金每生每月40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
新的奖助政策对研究生助研津贴也进行了调整:博士研究生每生每月600元,每年按12个月发放;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月20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由导师自主确定。
《方案》的实施是我校全面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学校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鼓励我校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激发研究生的创新活力,培养高水平高层次人才重要手段,将极大地改善我校研究生的生活、学习条件,促进研究生潜心学习,更好地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