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组织管理
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并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全面管理,下设相应工作组;参照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制订本单位复试录取实施方案。
三、复试分数线与复试名单
1.在不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我院确定各招生学科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由学校统一公布。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即可参加复试,择优录取。
2.不开展破格复试。
四、复试方式和时间
复试方式:将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复试时间及安排:
1.3月27日,报到、笔试。
2.3月28日,面试。
具体日程安排,请考生留意邮件和电话通知。
五、资格审查
1.复试前,学院将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2.请考生于3月24日12点前通过学校“硕士研究生考生服务系统”(https://yjszs-ss.ecnu.edu.cn),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材料包括:
(1)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港澳台地区考生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2)学籍、学历认证报告:①应届毕业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②往届毕业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④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⑤2022年10月现场(网上)确认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或网络教育考生,如此时已经取得本科毕业证书,需交验本科毕业证书扫描件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本科学习成绩单(应届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非应届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提供并加盖公章)、毕业论文(设计)(应届生可提供摘要)、科研成果、获奖证明、英语水平证明,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补充材料等。
六、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1.复试将主要进行综合能力考核和外语能力考核。综合能力考核包含专业知识、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表达能力等方面。
同时,学院还将组织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复试和后续政审两个阶段;对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总分为500分,低于300分为复试不合格,其中:
(1)外语面试20%(100分)。
(2)专业笔试40%(200分)。
(3)综合面试40%(200分)。
3.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组织复试。
七、调剂复试
本单位各招生学科不接受调剂。
八、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
1.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对于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各招生学科根据简章和目录公布的规则,按照初试复试总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总成绩=初试成绩*0.6+复试成绩*0.4。
3.若考生在复试时发生违纪行为,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拟录取名单经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统一在网站上公示、公布。考生可登录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服务系统”查看复试结果。
九、招生体检和复查
我校招生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即在新生报到后的3个月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作其他处理。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研究生新生进行全面复查,主要复查初试和复试全过程(含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材料等)。一旦出现复查不合格,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初试前、复试时提交不一致,或在初试和复试中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将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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