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按照上级关于复试录取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校及我系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组织管理
教育管理学系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制订复试实施方案,负责并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全面管理。
三、复试分数线与复试名单
1.在不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我系确定相关招生学科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草案),由学校统一公布。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即可参加复试,择优录取。
2.不进行破格复试。
四、复试方式和时间
复试方式: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复试时间:教育管理学系复试时间初步为2023年3月25日、26日,请密切关注我校研招网和我系的通知。具体日程安排将以邮件形式通知,请注意查收邮件。
五、资格审查
1.复试前,我系将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2.请考生按照我校要求,在3月22日中午12:00前通过学校“硕士研究生考生服务系统”(https://yjszs-ss.ecnu.edu.cn),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材料包括:
(1)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港澳台地区考生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2)学籍、学历认证报告:①应届毕业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②往届毕业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④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⑤2022年10月现场(网上)确认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或网络教育考生,如此时已经取得本科毕业证书,需交验本科毕业证书扫描件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在职证明或就业合同;
(4)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其他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补充材料,如本科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设计)摘要、科研成果、获奖证明、专家推荐信,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的材料;
(5)其他需向学校提供的说明或证明。
六、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1.教育管理(045101),复试满分为500分,复试的考核内容如下:
(1)专业知识考核(200分):笔试
(2)综合能力考核(200分):包含专业知识、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查;在面试时进行测试评判
(2)外语能力考核(100分)。复试时外语语种与考生初试语种一致,在面试时进行测试评判
复试过程中还将对考生的品德修养进行考核,包括复试和后续政审两个阶段的考核。本项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满分为500分。复试总成绩大于等于300分为复试合格,低于300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公共管理(125200),复试满分为300分,复试的考核内容如下:
(1)综合能力考核(180分):包含专业知识、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查;在面试时进行测试评判;
(2)思想政治理论考核(60分);在面试时进行测试评判;
(3)外语能力考核(60分)。复试时外语语种与考生初试语种一致。在面试时进行测试评判。
复试过程中还将对考生的品德修养进行考核,包括复试和后续政审两个阶段的考核。本项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总分为300分,低于180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我系认为有必要时,将对相关考生再次组织复试。
七、调剂复试
我系不接收调剂。
八、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
1.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对于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将根据初试复试总成绩(初试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0.6+复试成绩×0.4)进行排序,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3.拟录取名单经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统一在网站上公示、公布。
考生可登录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服务系统”查看复试结果。拟录取的非全日制考生,将由我系组织签订《华东师范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并依规严格审核考生定向就业合同。
九、招生体检和复查
我校招生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即在新生报到后的3个月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作其他处理。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研究生新生进行全面复查,主要复查初试和复试全过程(含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材料等)。一旦出现复查不合格,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初试前、复试时提交不一致,或在初试和复试中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将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信息公开
学校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对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教育管理学系招生联系方式:
电子信箱:ecnu_edu@126.com,电话:021-62235542,联系人:凌老师。
教育管理学系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投诉联系方式:“书记信箱”:gjd925@126.com,电话:021-62233367。
十一、其他
本方案经教育管理学系招生工作小组审议通过,由教育管理学系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政策变化之处,以上级主管部门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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