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按照上级关于复试录取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组织管理
数学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并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全面管理,下设相应工作组;根据本办法制订复试实施方案。
三、复试分数线与复试名单
1. 在不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我院确定相关招生学科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草案),由学校统一公布。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即可参加复试,择优录取。
2. 不进行破格复试。
四、复试方式和时间
1、复试方式:将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2、复试安排:
(1)笔试
时间: 2023年 3 月28日(周二) 8:30-11:30
地点: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第三教学楼106室
(2)面试
时间:2023年3 月29日(周三)全天
地点: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数学楼,按面试分组安排
复试安排具体通知将通过邮件告知进入复试名单的各位考生,请考生注意保持通讯畅通。
五、资格审查
1.复试前,我院将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2.请考生3月22日12:00前通过学校“硕士研究生考生服务系统”(https://yjszs-ss.ecnu.edu.cn),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所有材料合成一个pdf文件)。材料包括:
(1)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港澳台地区考生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2)学籍、学历认证报告:①应届毕业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②往届毕业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④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⑤2022年10月现场(网上)确认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或网络教育考生,如此时已经取得本科毕业证书,需交验本科毕业证书扫描件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本科学习成绩单(应届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非应届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提供并加盖公章);
(4)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的材料:如毕业论文摘要、科研成果、获奖证明、专家推荐信等
(5)其他需向学校提供的说明或证明。
六、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1. 复试主要对考生进行以下三方面的考核(满分500分):
(一)外语能力考核20%(100分),在面试时进行考核。
(二)专业知识考核40%(200分),以笔试等形式进行。
(三)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查40%(200分)。
同时,我院还将组织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复试和后续政审两个阶段;对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总分为500分,低于300分为复试不合格。
3.同等学力考生(不含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和教育硕士教育管理领域的考生)的复试按照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4.我院认为有必要时,将对相关考生再次组织复试。
七、调剂复试
本单位各学科不接受调剂
八、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
1.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对于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将根据初试复试总成绩(初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0.6+复试成绩×0.4)进行排序,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3.拟录取名单经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统一在网站上公示、公布。
考生可登录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服务系统”查看复试结果。
九、招生体检和复查
我校招生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即在新生报到后的3个月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作其他处理。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研究生新生进行全面复查,主要复查初试和复试全过程(含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材料等)。一旦出现复查不合格,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初试前、复试时提交不一致,或在初试和复试中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将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信息公开
学校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对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数学科学学院复试录取工作联系和监督联系方式:
(1)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21-54344910,021-54342646-117
电子邮箱: yayawu@math.ecnu.edu.cn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数学楼117室,邮编:200241
(2)数学科学学院监督、投诉联系方式:
监督投诉电话:021-54342646-107
监督投诉邮箱:ftyu@math.e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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