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2023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将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确保安全、公平和科学。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形成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组织机构
1. 学院成立2023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陈宝梁 陈丁江
副组长:赵和平 吴卫华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史舟 朱利中 杨坤 吴忠标 武秀梅 林咸永 徐建明
2. 学院设有申诉受理部门。学院纪委负责复试和录取工作的监督,负责接收和处理申诉,确保复试和录取工作成为“阳光工程”。
申诉联系人:倪百慧
申诉联系电话:0571-88982239
申诉联系邮箱:nibaihui@zju.edu.cn
3. 学院二级学科成立复试小组,负责学科对应专业的复试工作。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本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者不少于3人,至少1人为德育导师或党支部书记),其中1人任组长,实行组长负责制。每个复试小组配有2名秘书,负责复试相关服务工作。有近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本学院的教师,须进行回避。
二、招生计划(不含专项计划)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研究方向名称/培养类型 |
统考招生人数 |
备注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083000 |
083001环境科学/学术型 |
14 |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083000 |
083002环境工程/学术型 |
13 |
|
资源与环境 |
085700 |
环境工程/专业型 |
35 |
含中外导师联合培养计划1个 |
农业资源与环境 |
090300 |
090301土壤学/学术型 |
8 |
|
0903Z2水资源利用与保护/学术型 |
||||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
095132 |
土壤学方向/专业型 |
10 |
含中外导师联合培养计划1个 |
农业资源与环境 |
090300 |
090302植物营养学/学术型 |
6 |
|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
095132 |
植物营养学方向/专业型 |
5 |
|
农业资源与环境 |
090300 |
0903Z1农业遥感与信息技术 /学术型 |
4 |
|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 |
095136 |
01土地信息化02环境信息化03农业信息化/专业型 |
7 |
强军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考生符合学校基本分数线要求可参加复试,招生计划单列。
三、复试形式
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形式为线下复试。复试地点为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大楼(紫金港校区农生环组团B座)。考生可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入校。
四、复试规则
1. 学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由二级学科复试小组负责实施,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复试结果。
2. 参加复试的考生应通过资格审查。
3. 实行差额复试。学院根据各专业招生名额和复试比例,生源充足的专业和方向在学校基本要求之上划定复试分数线。生源数大于招生数1.4倍的专业和方向,按照1:1.4进行复试;生源数不足招生数1.4倍的专业和方向,按照实际上线人数进行复试。
4.总高单低的考生,初试总分按照《浙江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分数线的基本要求》相应减扣后计算各项排名。
5.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20分钟,包括考生PPT个人展示、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综合面试。每位考生PPT个人展示时间为5分钟,内容应包括个人简历、本科期间学习情况、参加科研情况、社会工作情况、未来设想等几部分。
五、调剂
接收调剂申请的专业名称、研究方向、数量及考生要求另行通知。
六、录取
1. 考生的录取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综合成绩并列时以复试成绩、初试总成绩、英语为优先级进行排序。
2. 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占60%)和复试成绩(占40%)组成,具体为: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40%。复试成绩由复试英语成绩(占30%)和专业综合测试成绩(占70%)组成。
综合成绩、复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3. 接收调剂的专业录取时,实行志愿优先原则。
4. 如有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违反《诚信复试承诺书》者;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政审不合格者;
(4)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5)体检不合格者。
七、资格审查
复试前将对复试名单上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才能进入复试。
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1份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应届生出示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往届生出示本科毕业证书,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需《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八、体检
考生被拟录取后,可去我校校医院(具体安排详见:http://zdyy.zju.edu.cn/2023/0316/c37617a2729384/page.htm)或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2023年4月20日前寄到学院研究生教育科。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学院研究生教育科联系。
九、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
工作安排 |
3月20日-29日 |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接收调剂申请并进行调剂生复试。 |
3月31日前 |
录入复试成绩,上报拟录取名单,启动调档政审等工作。 |
十、其他
1. 请考生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如有异常,请及时报告。来校途中合理安排行程,做好自我防护。学院研究生教育科联系电话:0571-88982448,邮箱:hz-yjsk@zju.edu.cn,联系人:武老师,张老师。
2. 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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