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工程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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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招生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并设立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专业资格审核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
三、报考条件
须符合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报考条件,且具有学业基础好、学术兴趣浓厚以及科研能力强等基本条件。
四、报考导师
考生在报考阶段填写的导师为“意向导师”,实际录取受招生计划数、导师限招数等限制,在录取阶段,将采用导师推荐与双向选择等方式,最终选定。
五、申请程序
1. 网上报名:考生应在2022年11月18日8:30-12月18日16:00内,按照“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办法”(待),完成网上报名。
2. 报考费250元,报考信息提交后通过网上银行系统支付;未缴纳报考费,报名信息无效。请确定符合条件后再报名、缴纳报考费,进入报考资格审核环节后将不予退费。
3. 提交材料
(1)材料目录(注明申请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地址、意向导师、材料项目、所在页码)。
(2)有效居民身份证;应届毕业硕士生还须提交学生证或就读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
(3)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非应届硕士生若无其中任一证书,请用空白A4纸替代,写明“未获得硕士毕业/学位证书”并签名;应届毕业硕士生用学生证复印件代替并在复印件上签名)。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毕业)证书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者,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写明预计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的时间。
(4)报考的学科领域内两名副教授(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专业职称人员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即专家推荐书。注,推荐专家不包括报考导师,推荐信模板见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签名处须推荐人手写(非电子签)签字。
(5)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含自我评述、学术志向、硕士期间的主要工作和研究结果、拟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等,1500-2000字)。
(6)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1)(2)》(各1份)。
《报名登记表(2)》的签署: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本人签名(非电子签)即可,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7)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往届生可在考生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或硕士就读学校的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8)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目录、论文初稿等)。
(9)英语水平证书或成绩单的复印件
(10)参与的科研项目简介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项目负责人签字、项目申请书复印件等);
(11)已有的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利或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等;
(12)各类获奖证书及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学术水平和科研素质的证明文件或申请者本人认为有价值的申请材料;
(13)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须提交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民教处或高教处签约的“考生登记表”;报考其他专项计划,按学校相关公告执行。
(14)以同等学力报考须提供学士学位证书、与报考学科相关(一般不得跨学科)的5门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
3.寄送材料
考生须将以上材料制作成PDF文件(大小不超过20M,内容应清晰可见),在网上报名时按博士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并在2022年12月20日以前将纸制材料(身份证、学生证等可以是复印件)寄(送)到软件工程学院(联系方式及注意事项见后)。
特别注意:申请材料纸质版,不要装订成册,录取后相关材料需要放到学生档案中,装订不利于归档;以上时间为收到纸质版材料的时间,考虑到可能出现的各种非正常情况,建议考生至少提前一周将纸质版材料寄达。
因提交信息有误、报考材料寄达超期、报考费支付超期等因素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报考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自留备用件。
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务必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材料造假,即取消其攻读博士学位的资格或学籍。
六、考核程序
(一)报考资格审核
报考资格审核由学院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依据报考条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纸质版材料未及时寄达、提交材料不全、材料不满足要求、材料不合格等无法通过此审核。预计在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未通过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结果。
(二)专业资格审核
由学院专业资格审核小组按学科统一审核,即对报考同一学科的考生统一审核标准、审核程序,最终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预计在2023年3月底前完成。
考生报考的为“意向导师”,实际录取受计划数、导师限招数等限制,并采用导师推荐与双向选择,最终选定拟录取导师。
专业资格审核专业资格审核成绩审核量化细则如下:总分100分
(1)硕士阶段的学业成绩(10分);
(2)外语水平(10分);
(3)本人从事与报考学科(领域)工作以来取得的工作业绩(10分);
(4)已取得的与报考学科(领域)相关的科研成果(35分);
(5)科研、创新潜力(35分)。
专业资格审核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专业资格审核合格者才可参加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未进入综合考核名单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专业资格审核成绩。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考核
综合考核前将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等多个方面,特别包括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此项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四)综合考核
1.我院2023年博士生综合考核时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在报名系统中提供的电子信箱邮件通知。
2、综合考核对申请人的外语水平(含专业外语)、专业基础、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3、综合考核成绩最终归并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门科目,即综合考核成绩=外国语成绩+专业基础成绩+综合测评成绩,每门科目的满分100分,综合考核满分300分,录取时按照学科录取,即在同一学科内执行统一的考核形式、内容、标准并录取。录取时根据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综合考核每门科目的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如下:
(1)外国语:面试;
(2)专业基础:笔试+机试,笔试部分主要包括软件学科基础的内容(满分100分),如因疫情原因采用线上平台进行考核,此部分将通过面试形式进行考核;机试部分为编程能力考察,采用类似ACM/ICPC程序设计竞赛的系统,3~6个题目,考生在2小时内根据题目要求编写代码提交。编程能力考察不计成绩。
(3)综合测评(科研素养和潜力、学术研究能力等):面试。
综合考核总成绩低于180分,或单科(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科之一)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对同等学力考生在综合考核阶段须加试两门本学科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每门课程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总分,但单科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因招生政策变化或疫情防控需要,上述综合考核的科目和形式可能将作适当调整。综合考核的时间、地点由学院通过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提供的电子信箱邮件通知。
综合考核时考生需考生携带(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2)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综合考核前学院核查上述证件的原件。
4、考生报考的为“意向导师”,实际录取受计划数、导师限招数等限制,并采用导师推荐与双向选择,最终选定拟录取导师。
七、公示录取
软件工程学院依据申请考核办法、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审定同意后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未被录取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综合考核成绩。
学校录取大致时间:2023年5月14日前完成录取,2023年6月11日前完成政审、调档等后续事项。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申请材料递送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软件工程学院(理科楼B404室),邮编:200062。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021-62232184;
电子邮箱:lywu@sei.ecnu.edu.cn;
学院网址:www.sei.ecnu.edu.cn。
注:1、信封左下角注明“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入学材料”。
2、请务必使用顺丰快递,由于校内其他快递皆在驿站收发容易丢失,使用其他邮寄方式造成材料遗失或收到时间延迟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九、监督方式
1、学校按规定将招生章程、申请考核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方案、院系申请考核工作细则、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名单、专业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录取名单等信息进行公开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
(1)软件工程学院
电话:021-62232184;电子信箱:lywu@sei.ecnu.edu.cn
(2)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1-54344721;电子信箱yjszs@admin.ecnu.edu.cn
(4)研究生院
电话:021-54345003;院长电子信箱:dean@yjsy.ec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