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河口海岸学国家重点实验室)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办法
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为党育人、为国选才,为学校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目标及卓越育人使命,选拔高层次人才。
我院室2023年采用本科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三种招生方式,实行按招生方式分批次遴选、录取的原则:先进行“本科直博”的遴选与录取(录取人数已在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目录中公布)、再进行“硕博连读”的遴选与录取(拟录取名单约12月10日左右公布),然后进行“申请考核”的遴选与录取。
二、组织管理
1、我院室成立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负责我院室本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2、我院室各招生专业在招生工作指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专业资格审核小组、综合考核小组。
三、报考条件
1、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上的报考条件。
2、原则上申请人的英语水平需至少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l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
lTOEFL成绩85分及以上;
l雅思成绩6.0分及以上;
l以第一作者在英文国际期刊发表过至少1篇学术论文。
3、对于个别未达到以上英语要求但科研能力特别突出的考生,经报考资格审核小组审核后,也可以作为遴选对象。
4、我院室2023年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四、报考意向导师
请考生注意:我院室所有学科2023年申请考核招收博士研究生实行“按学科招生”,考生在报考阶段需选择“意向导师”,但实际录取受招生计划数、导师限招数等限制,在录取阶段,将采用导师推荐与双向选择等方式,确定最终导师。
五、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
考生须按照“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办法”(以下简称“我校报考办法”),在11月18日8:30-12月18日16:00间完成网上报名。
2、提交材料
(1).以下材料的材料目录(注明申请人姓名、材料项目、所在页码、报考的专业和导师);
(2).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可包括自我评述、学术志向、硕士期间的主要工作和研究结果、拟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等,1500-2000字);
(3).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非应届硕士生若无其中任一证书,请用空白A4纸替代,写明“未获得硕士毕业/学位证书”并签名;应届毕业硕士生用学生证复印件代替并在复印件上签名)。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毕业)证书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者,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写明预计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的时间);
(4).报考的学科领域内两名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专业职称人员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即专家推荐书(须推荐人手写签名),其中一人为申请人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导师;
(5).本科、硕士研究生阶段课程成绩单(可在考生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或硕士就读学校的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6).英语水平成绩证明(若采用英文一作论文为英语水平证明请用论文首页并注明“英语水平证明”);
(7).参与的科研项目简介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项目负责人签字、项目申请书复印件等);
(8).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目录、论文初稿等);
(9).已有的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著目录和单行本、专利或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等;
(10).各类获奖证书及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学术水平和科研素质的证明文件或申请者本人认为有价值的申请材料;
(11).有效居民身份证;
(12).如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须提交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民教处或高教处签约的“考生登记表”;
(13).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1)(2)》(一份,详见“我校报考办法”);
(14).个人简历(包括申请人主要信息、经历、报考的专业和意向导师、已有成果、参与项目及贡献、硕士学位论文简介、获奖等,一页纸以内);
考生需根据“我校报考办法”将以上材料在报名系统中上传,并在2022年12月20日以前将材料(1)-(14)的纸质版(身份证、学生证等可以是复印件)寄到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联系方式及注意事项见后)。
由于部分报考材料在考生录取后将归入人事档案,请注意所有纸质材料勿装订成册!因提交信息有误、报考材料寄达超期、报考费支付超期等因素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报考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自留备用件。
六、考核程序
考核程序主要包括报考资格审核、专业资格审核、综合考核审核等部分。我院室依据报考条件等对考生进行审核(考核),通过名单将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通过者可进入下一个环节;未通过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结果。
1、报考资格审核
我院室收到申请人材料后,由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依据报考条件、我院室申请考核工作办法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预计在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因疫情原因推迟到2023年1月13日前完成】。
2、专业资格审核
(1).专业资格审核由专业资格审核小组负责,预计在2023年1月6日前完成【因疫情原因推迟到2023年3月3日前完成】。对统一招生学科,我院室将按统一标准和程序进行专业资格审核,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
(2).考生在报名阶段报考的为“意向导师”,实际录取受招生计划数、导师限招数等限制,并采用导师推荐与双向选择,最终选定。
(3).专业资格审核成绩审核量化细则如下,总分100分:
l本科、硕士阶段学业成绩(满分10分);
l外语水平(满分10分);
l已取得的科研成果(满分40分);
l科研、创新潜力(满分40分)。
专业资格审核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不及格,不可参加综合考核。
(4).我院室将依据专业资格审核成绩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考核录取比约3:1。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考核
综合考核前,我院室将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等多个方面,特别包括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此项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考核不通过者不得进入综合考核或不予录取。
4、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时间
我院室2023年博士生入学考试的综合考核时间约为2023年1月上中旬,可能会根据防疫形势采取线上面试或线下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事宜将在综合考核前一周(约2022年12月底或2023年1月初)予以公布,请关注我室网站或电邮通知。【因疫情原因,推迟到2023年3月10日前完成综合考核。】
(2).综合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含专业外语)、专业基础、科研能力:
外国语:满分100分。若进行线下考核,则包括翻译(笔试,50分)、听力和口语(面试,50分)两部分;若进行线上考核,则无翻译笔试,仅听力口语考核。
专业基础和综合测评:满分各100分。由综合考核小组对申请人进行面试。每位申请人需向委员会作约10-15分钟的ppt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个人介绍、已有的研究成果和今后的研究设想,并对考核小组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约5-10分钟)。委员会各成员根据各申请人的表现情况现场打分(专业基础分和综合测评分)。
综合考核成绩=外国语成绩+专业基础成绩+综合测评成绩,每门科目的满分为100分,考核成绩的总分满分为300分。我院室将根据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成绩,在学科内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排序,并参考学校下达的招生名额,确定拟录取名单。
综合考核总成绩低于180分,或单科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再次提请考生注意:系统选择的为“意向导师”,实际录取受计划数、导师限招数等限制,并采用导师推荐与双向选择,最终选定拟录取导师。
(3)其它
若确定为线下考核,则在考核前考生需携带:
l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l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或学籍证明);
l英语水平成绩证明原件;
l其它获奖证书原件,
至我院室研究生秘书老师处核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录取
我院室提出拟录取名单并经招生工作小组确认后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后者审定同意后,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未被录取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综合考核成绩。
学校录取大致时间:2023年5月14日前完成拟录取,6月11日前完成政审、调档等录取后续事项。
八、联系与监督投诉
联系地址(申请材料邮寄快递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河口海岸大楼A209室),邮编:200241。
联系人:金老师;
电话:021-54836042;
电子邮箱:cjin@sklec.ecnu.edu.cn;
注意:
1、信封左下角注明“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入学材料”。
2、请务必使用顺丰快递,由于校内其他快递皆在驿站收发容易丢失,使用其他邮寄方式造成材料遗失或收到时间延迟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监督投诉:
详见学校招生简章中的监督投诉部分,我院室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
电话:021-54836015;电子信箱:cftong@sklec.e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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