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科学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办法
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管理
1、地理科学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院系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2、地理科学学院在招生工作小组的指导下分别成立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专业资格审核小组、综合考核小组。
三、报考条件
1、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上的报考条件。
2、原则上申请人的英语水平需至少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
(2)TOEFL成绩85分及以上;
(3)雅思成绩6.0分及以上;
(4)以第一作者在英文国际期刊发表过至少1篇学术论文。
3、对于个别未达到以上英语要求但科研能力特别突出的考生,经报考资格审核小组审核后,也可以作为遴选对象。
四、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
考生按照“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办法”的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8日8:30-2022年12月18日16:00。
2、报考阶段填写的导师为“意向导师”,实际录入受计划数、导师限招数等限制,在录取阶段,将采用导师推荐与双向选择等方式,最终选定。
3、提交材料
(1)材料目录(注明考生姓名、材料项目及所在页码)。
(2)有效居民身份证,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交学生证或就读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加盖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公章)。
(3)硕士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非应届硕士生若无其中任一证书,请用空白A4纸替代,并注明“未获得过硕士毕业证书”或“未获得过硕士学位证书”并签名;应届硕士用学生证复印件代替并在复印件上签名,须有注册章);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者,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写明预计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的时间。
(4)考的学科领域内两名副教授(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专业职称人员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即专家推荐书(须推荐人手写签名)。
(5)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须提交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民教处或高教处签约的“考生登记表”;报考其他专项计划,按学校相关公告执行。
(6)以同等学力报考须提供学士学位证书、与报考学科相关(一般不得跨学科)的5门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
(7)硕士课程成绩单(往届生可在考生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或硕士就读学校的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8)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目录、论文初稿等)。
(9)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格式、字数不做统一限定)。
(10)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1)(2)》(各一份)。
《报名登记表(2)》的签署: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本人签名即可,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11)已有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12)外语水平证书或成绩单的复印件;
(13)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14)参与的科研项目简介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需要举证);
(15)个人陈述(自我评述、学术志向、科研兴趣和研究方向);
(16)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学术水平和科研素质的证明文件或申请人认为有价值的其他申请材料。
须将报考材料按我校博士报名办法的要求制成PDF文件,按博士报名系统提示上传报名系统中。
4、寄送材料:请在2022年12月18日以前将材料(1)-(16)的纸质版(身份证、学生证等可以是复印件)寄(送)到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河口海岸大楼地理科学学院。(联系方式及注意事项见后)
由于部分报考材料在考生录取后将归入人事档案,请注意所有纸质材料勿装订成册!因提交信息有误、报考材料寄达超期、报考费支付超期等因素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报考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自留备用件。
五、考核程序
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的考核程序主要包括报考资格审核、专业资格审核、综合考核审核。我院依据报考条件等对考生进行审核(考核),通过名单将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通过者可进入下一个环节;未通过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结果。
(一)报考资格审核
报考资格审核由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依据我校招生简章、我院申请考核工作办法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原则上报考资格审核在本学期结束前完成。
(二)专业资格审核
1、专业资格审核由专业资格审核小组负责。预计于2023年3月底前完成,按学科统一审核,即对报考同一学科的考生统一审核标准、审核程序,择优确定通过专业资格审核的名单。考生报考的导师为“意向导师”,实际录取受计划数、导师限招数等限制,并采用导师推荐与双向选择,最终选定拟录取导师。
2、地理科学学院专业资格审核小组专业资格审核成绩量化细则:
(1)硕士阶段的学业成绩(10分);
(2)本人从事与报考专业(领域)工作以来取得的工作业绩(10分);
(3)外语水平(10分);
(4)已取得的与报考专业(领域)相关的科研成果(35分);
(5)科研、创新潜力(35分)。
3、我院将依据专业资格审核成绩、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生名额等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进入综合考核名单者才可参加综合考核。进入综合考核名单与录取名额的比例约为3:1。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考核
综合考核前,须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进行考核。此项考核由院系负责思想政治的干部、导师或院系管理人员进行,内容应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此项内容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考核不通过者不得进入综合考核或不予录取。
(四)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形式
外国语:满分100分。若进行线下考核,则包括翻译(笔试,50分)、听力和口语(面试,50分)两部分;若进行线上考核,则无翻译笔试,仅听力口语考核。
专业基础和综合测评:满分各100分。由综合考核小组对申请人进行面试。每位申请人需向委员会作约10-15分钟的ppt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个人介绍、已有的研究成果和今后的研究设想,并对考核小组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约5-10分钟)。委员会各成员根据考生的表现情况现场打分(专业基础分和综合测评分)。
2、综合考核成绩最终归并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门科目,即综合考核成绩=外国语成绩+专业基础成绩+综合测评成绩,每门科目的满分为100分,综合考核成绩的总分满分为300分。在同一学科内执行统一的考核形式、内容、标准,并将按照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考核总成绩低于180分,或单科(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科之一)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3、再次提请考生注意:考生报考的导师为“意向导师”,实际录取受计划数、导师限招数等限制,并采用导师推荐与双向选择,最终选定拟录取导师。
4、对同等学力考生在综合考核阶段须加试两门本学科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每门课程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总分,但单科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5、因招生政策变化或疫情防控需要,上述综合考核的时间、科目和形式可能将作适当调整。
六、公示录取地理科学学院依据申请考核办法、招生名额等提出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招生工作小组确认后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审定同意后按招生简章中的规定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未被录取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综合考核成绩。
学校录取大致时间:2023年5月14日前完成拟录取,6月11日前完成政审、调档等录取后续事项。
七、投诉、申诉和监督
见学校招生简章中的监督机制部分,我院实行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电话:021-54341223;电子信箱:yluo@geo.ecnu.edu.cn。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申请材料邮寄(送)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闵行校区河口楼A629)聂老师收,邮编:200241。
信封右上角注明:2023年地理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入学材料。为确保邮件按时邮寄至我院,请所有报名考生通过顺丰快递,使用其他邮寄方式造成材料遗失或收到时间延迟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联系人:聂老师
电话:021-54341216
电子邮箱:yjs@geo.ecnu.edu.cn
华东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网址:www.geo.e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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