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2023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将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确保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制定2023年我院硕士研究生(统考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
一、组织与领导
我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电气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具体名单及联系方式如下:
组长:盛况 汤海旸
副组长:李武华 鲁小双 杨欢
成员: 卢琴芬 年珩 汪震 陈向荣 林振智 徐德鸿 陈敏(工号:0004118) 陈敏(工号:0007203) 杨仕友 潘丽萍 厉小润 刘妹琴 于淼 彭勇刚 许霁玉 金若君
申诉联系人:金若君 鲁小双,申诉电话:0571-87951691
电子邮箱:eegrs@zju.edu.cn,lxsh@zju.edu.cn
二、学院分数线与招生计划
(一)学院分数线
本次电气工程学院统考考生达到浙江大学工学门类分数线(工学学术学位分数线)68名、达到强军计划分数线2名,学校下达本次可录取统考学术学位招生指标48名、强军计划指标2名。本次电气工程学院统考考生达到浙江大学能源动力类别分数线(专业学位分数线)65名,学校下达本次可录取统考电气工程学院专业学位招生指标54名。另有其他项目招生:工程师学院项目制指标13名,浙大-海工联培项目指标7名,浙大先研院强电磁能专项项目指标2名。
综合考虑考生初试成绩、报名情况及招生名额,学院分数线同学校分数线,即政治、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5分,业务课1、业务课2单科成绩不低于85分,总分不低于325分。根据学校政策,满足以下情况视同上线:若单科低1分,总分相应高20分及以上;单科低2分,总分高25分及以上;以此类推,单科每低1分,总分相应再提高5分,但单科不得低于基本要求5分以上且不得低于报考专业国家A类线单科基本要求,且仅限1门单科。适用该政策上线的考生,总分相应扣减后(扣减20分、25分,依次类推)计算各项排名。达到电气工程学院分数线名单见附件1。
(二)招生计划
电气工程学院统考招生计划中学术学位硕士生48名、强军计划2名,专业学位硕士生54名;其他各类项目招生专业学位22名。具体如下:
1、电气工程学院招生(表1)
专业名称 及代码 |
研究方向 |
本次统考招生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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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 (0808) (学术学位) |
电机及其控制研究所、 航天电气与微特电机研究所 |
11 +1(强军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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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系统自动化研究所、 电力能源互联及其智能化研究所 |
9+1(强军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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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电子技术研究所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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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电子新技术研究所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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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自动化研究所、 系统科学与控制研究所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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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科学与工程 (0811) (学术学位) |
电气自动化研究所、 系统科学与控制研究所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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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085801) |
电机及其控制研究所、 航天电气及微特电机研究所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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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系统自动化研究所、 电力能源互联及其智能化研究所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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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电子技术研究所 |
17+4(科创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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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电子新技术研究所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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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自动化研究所、 系统科学与控制研究所 |
9 |
2、其他各类项目招生(表2)
专业名称及代码 |
研究方向 |
本次统考招生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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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085801) (其中智慧交通项目1名,专业为交通运输(086100)) |
工程师学院项目 |
汽车工程及其智能化项目 |
13 |
分布式智能电网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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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能科学与工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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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机器人技术与工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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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基地送出及消纳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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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能科学与工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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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交通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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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海工联培项目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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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先研院强电磁能专项项目 |
2 |
注:
1)工程师学院项目,学籍、学习和住宿均在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
2)浙大-海工联培项目执行双导师制,分别来自浙江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和海军工程大学;在浙江大学完成基础课程后进入海军工程大学开展科研任务。
3)浙大先研院强电磁能专项项目执行双导师制,分别来自浙江大学和校外合作单位;在浙江大学完成基础课程后进入校外合作单位开展专项科研任务。
电气工程学院招生项目(上表1),按各研究方向组织复试,实行招生数与复试比控制在1:1.3内,如末位同分则同时纳入复试名单。其他各类招生项目(上表2)都为调剂招生,招生数与复试比控制在1:1.5内,如末位同分则同时纳入复试名单。招生数不超过2名的控制在1:2及以内。
三、复试名单
1、上线考生在研招网报考的专业和研究方向为考生第一志愿。学院按研究方向,根据第一志愿分别对上线考生的统考初试成绩排序(“总高单低”政策上线考生,总分相应扣减后计算各项排名),招生人数与复试名额以1:1.3的比例确定第一类复试名单(见附件2电气工程学院(全国统考)考生第一类复试名单)。此名单内考生作为第一志愿考生参加复试。
2、上学院分数线但是未进入第一类复试名单的考生可申请调整到尚有复试名额余额的研究方向。考生可以填报“电气工程学院上线考生调整研究方向申请表”(附表1),只能填报1个方向。电气工程学院招生的方向,根据初试成绩按研招网报考专业分开排序确定复试名单,优先考虑专业相同的考生;选择调剂到其他各类项目招生方向的(工程师学院项目、浙大-海工联培项目、浙大先研院专项项目),按初试成绩排序确定复试名单,不以研招网报考专业作为区分。调整后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为第二类复试名单。此名单内考生作为第二志愿考生,在调整后的研究方向参加复试。
3、温馨提示:第一类复试名单中在各研究方向1:1录取名额以外的上线考生,也可自愿参加调剂。需填写“电气工程学院上线考生调整研究方向申请表”(附表1),一旦申请调整成功,将不能参加原先在研招网报考的研究方向的复试,将作为第二志愿考生,在调整后的研究方向参加复试。
4、尚有复试名额余额的类别、方向及数量见附表1。
5、强军专项计划按学校相关要求执行。
四、关于调整研究方向的申请
考生应于2023年3月20日上午 10:00之前通过电子邮件(eegrs@zju.edu.cn)的方式提交“电气工程学院上线考生调整研究方向申请表”(见附表1),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科将以电子邮件方式回复是否收到申请。有复试名额余额的研究方向根据考生的统考初试成绩择优确定复试资格。调整后的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即电气工程学院(全国统考)考生第二类复试名单)于3月21日上午9:00之前网上公布。
电气工程学院招生的第二类复试名单的考生与第一类复试名单的考生同期在对应的专业研究方向一起参加复试。其他各类招生项目单独成组复试。
五、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
时间:2023年3月22-30日,具体关注本网页。
资格审查材料: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应届生为具有注册章的学生证,或者中国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学历学位证书,并准备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其中身份证为正反面)。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参加复试。
2、学业材料
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为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请考生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复试时也可以递交给复试老师。
六、复试形式和要求
本次复试为线下面试:
(1)复试面试包括:基本政治态度、道德品质,相关专业知识的掌握、综合应用知识的能力及相关业绩等,以及英语能力。
(2)每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复试满分100分,包括专业综合技能面试成绩(80分)及英语能力面试成绩(20分)。复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
七、复试日期
复试日期:2023年3月23-30日,地点:浙江大学玉泉校区 ,详情请关注网页。
八、录取
根据招生录取方案,综合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统考初试和复试面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1)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 0.7 × ((统考初试成绩)/5) + 0.3×复试成绩。
(2)录取:各研究方向按第一志愿优先原则,根据综合成绩排序依次录取,综合成绩并列时以统考初试总成绩排序,若仍然并列按政治、数学、英语三门课成绩之和排序。第一志愿考生录取完后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其中:
(i)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ii)思想品德(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
九.体检
考生被我院拟录取后,可在浙江大学校医院(具体安排详见:http://zdyy.zju.edu.cn/2023/0316/c37617a2729384/page.htm)或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4月15日前寄我院。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我院联系。
十、政审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院级党组织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一、其他
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规定及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商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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