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北京大学的有关规定,为适应我国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对金融专门人才的迫切需求,完善金融人才培养体系,创新金融
人才培养模式,提高金融人才培养质量,培养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下设两
个方向,分别是数量金融方向和金融学方向。数量金融方向学制 3 年,只招收本科为非经济管理金融类专业的理工科学生,学生入学后由基础的金融学理论开始学习,旨在培养具有金融产品开发能力的高级金融工程人才或相关产业金融实务的高级管理人才,也为学生进一步攻读博士学位及从事专业金融工程研究奠定基础;金融学方向学制 3 年,旨在培养有扎实的金融学、管理学理论基础,悉金融体系,掌握高层次的金融实务的人才,同时,为学生进一步攻读博士学位及从事专业金融研究奠定基础。
汇丰商学院 2017 年共计划招收金融硕士研究生 168 名(其中数量金融方向
只招收本科为理工类专业、未学习过金融学课程的本科毕业生),其中拟接收免
试推荐生约 98 名,应试生招生人数以招生计划减去实际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数为准。
一、推荐免试
按照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北京大学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
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者请按照《北京大学 2017 年
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的要求,申请攻读我校汇丰商学院金融硕士专
业学位研究生。
二、普通招考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
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
科生,录取当年9月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 9
月 1 日)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
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
养单位同意。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学术论
文,不限学科专业。复试阶段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
(二)报名
1、考生报名前须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
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
担。
2、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网址:
http://yz.chsi.com.cn/),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
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考试费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收取。
(三)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深圳研究生
院金融硕士专业初试科目如下:
① 思想政治理论
② 英语一
③ 数学三
④ 金融学综合
注:科目④金融学综合包含三部分:宏观经济学 30%,微观经济学 30%,金
融学 40%
(四)复试安排
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复试时间一般在 3 月份,参加复试的考生
应达到北京大学复试分数线。
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根
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复试将采取笔试、口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以进一步考察学生的专业基
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考生的外语听力考试在
复试中进行,并计入复试总成绩。
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到北大研究生院网页下载相关表格,按规定
时间提供可以证明自身研究潜能的各种材料。包括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
学校正式成绩单、科研成果等。
参加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按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
(五)录取
考生总成绩由三部分组成,即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外语听力成绩。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及格者我校将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择优
录取。
三、学习方式
汇丰商学院金融硕士基本学习年限为 3 年,在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全日制
学习。
四、学历学位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硕士学
位论文并通过北京大学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经校长批准,颁发注明学习方式的
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批准,授予北京大学金
融硕士专业学位。
五、学费
学费总额为 13.8 万元。学生须按学年交纳学费,即在新生入学报到及以后
每学年开学注册时分别交纳 4.6 万元,届时未交纳或未足额交纳学费者,将不予
办理入学及注册手续。
六、学费奖学金与学费贷款
1、北京大学金融硕士奖学金:
该项目奖学金由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提供,分三年发放。
特等奖学金(约 20%):全额北大项目学费,即 13.8 万元
一等奖学金(约 40%):1/2 北大项目学费,即 6.9 万元
二等奖学金(约 40%):1/4 北大项目学费,即 3.45 万元
以上各项目中的学费奖学金包括国家提供的助学金(6000 元/年)。
2、在学期间奖学金资格评定:
(1)奖学金原则上分三年发放。但学院将在每一学年结束时,对获得奖学
金的同学进行成绩审核,如出现成绩不及格或违纪超过标准,学院将取消或减少
该同学下一学年的奖学金。
(2)在校期间成绩优秀和表现突出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北京大学奖
助学金或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提供的奖助学金。
(3)家庭困难的学生,可在入学后通过学校向商业银行(中国银行)申请
学费贷款,贷款额度最高可达学费的 80%。
七、转档与就业派遣
已被录取的“转档”硕士研究生,应在入学前将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转入
学校,入学后学校不再办理“转档”手续。“不转档”硕士研究生,档案、户口
和人事关系不转入学校,不参加学校奖学金的评定,学校不安排住宿、公费医疗
和就业派遣。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定向培养研究生。非在
职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应转入学校,在职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应由定向单位负责管理。
八、住宿
学生宿舍位于深圳市大学城学生公寓内,住宿条件为四人或三人住一室,费
用自理。
九、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到学校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时间注册报到时通知。体
检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十、监督管理与违纪处理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学校有关部门全程监督各院系的研究生招生情况,
及时公布院系接受考生申诉的途径和联系方式,并保证各级投诉、申诉渠道畅通,
对有关问题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2、考生出现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时,我校
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3、若发现考生伪造证件,我校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
件。
4、若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研究生的有关人员,应予以回避。
十一、联系方式
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
咨询电话:0755-26033014
电子邮件:admission@phbs.pku.edu.cn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大学城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教学楼 114 室
邮编:518055
网址:http://www.phbs.pku.edu.cn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62751354
电子邮件:grszsb@pku.edu.cn
办公地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五层 502 房间
邮政编码:100871
监督电话:010-62756913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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