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工作有关文件精神,鼓励更多大学生参军入伍,为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更多成长成才通道,2016年起,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门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攻读硕士研究生。
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9号)文件,我校列入2016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大学生士兵计划”,欢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
一、培养方式、学制及学费
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采用全日制培养方式,收费标准为6000元/生·年,学制为3年,总学费为18000元。
二、招生专业和人数
三、报考条件
1.凡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参见《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报名条件)的已退出现役的大学生士兵均可报考。考生报考时须持有服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2.考生须按照《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和《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有关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网上报名应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退出现役证》。
3.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教育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将会同军队相关部门对考生身份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准予考试。有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考试录取
1.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2.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报考其他招生单位“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到我校的初试成绩要求。纳入“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3.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申请调剂到我校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2016年一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申请调剂到我校“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规定的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五、奖助政策
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享受我校普通计划考生同样的奖助待遇,政策如下:
1.我校设立“新生特别奖学金”,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被录取的考生,初试总成绩高于国家一区复试分数线40分及以上,奖励18000元;高于30分及以上,奖励10000元;高于20分及以上,奖励8000元;达到国家一区复试分数线,奖励4000元。
2.我校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12000元/生·年、二等奖9000元/生·年、三等奖6000元/生·年,授奖面为100%。
3.凡考取我校的研究生均可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同时还可享受学校助学金4000元/生·年,助学金逐月发放。
4.可根据国家政策申请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为20000元/生·年。
5.研究生可承担助研、助教、助管等工作,每年可获得2000-5000元津贴。
6.研究生可进驻与我校共建的“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实习、研究,并享受企业提供的相关待遇。
7.根据家庭经济情况,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8.免收复试费、体检费,报销来校复试往返路费。
六、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1049
邮政编码:223003
单位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枚乘东路1号
学校主页:http://www.hyit.edu.cn
联系部门:淮阴工学院研究生处
研究生处主页:http://gd.hyit.edu.cn
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传真:0517-83559107
手机:13625152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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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graduate1104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