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2016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简称MA)35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简称MFA)45名。实际招生人数及各专业方向最终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指标数、学科需要及办学条件、生源情况等确定。本年度招生类别继续包括非定向、定向等。
我院全日制学术型学位研究生以学术研究为导向,偏重理论学习和学术研究,着重培养戏剧影视及艺术学、设计、舞蹈等高层次理论型人才。专业学位研究生与学术型学位研究生处于同一层次,重视应用教学与艺术实践,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和创新能力的戏剧影视、设计、艺术管理、文化产业、舞蹈、美术等应用型高层次人才。考生报名时应结合自己学科基础及专业志向,选择本人报考类别。
二、学制与学费
学制三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全日制MA每学年学费为8000元;全日制MFA每学年学费为20000元。
三、报名参加文学硕士研究生和艺术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6年9月1日),且通过国家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考试(亦不得跨专业),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同等学力的考生需在复试时加试两门科目:大学语文、文艺理论与常识。(根据专业培养要求,所有学术型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所有参加专业学位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可跨专业报考,并需有相关专业的实践经验及省部级及以上作品奖项。)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2016年9月1日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按国家相关政策报考。
(6)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
(7)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不限。报考表演艺术研究方向者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1年8月31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报名办法、时间、地点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时间:2015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
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点以及我院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部分网报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凡我校公布的专业目录中研究方向名称前面标有“▲”的研究方向,因部分考试科目需在上海戏剧学院本校进行,故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选择报考点为“上海师范大学”,因没有正确选择报考点造成无法参加考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2、现场确认
时间:具体时间请注意近期通知,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办理。
确认地点:选择在上海参加初试的考生必须到上海师范大学进行现场确认报名,选择在外地参加初试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报名。
现场确认手续:必须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确认报名信息,并办理交费和现场图像采集等手续。
如不进行现场确认即为报名无效。
五、准考证下载打印
2015年12月14日-2015年12月28日,开通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系统,我院将根据考生报考信息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确定考生考试资格,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学校不再另发放准考证,请务必在上述时间内完成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应认真阅读我院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及相关公告,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凡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引发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2、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3、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定向。若录取为定向培养硕士生,就读期间不脱离原工作单位的人事、档案、待遇等关系;录取前定向培养硕士生、用人单位、招生学校之间需签署合同,自筹经费培养硕士生也需签署合同。请考生慎重选择报考类别,一经现场确认签字后,报名信息不再更改。
4、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按要求在相应的栏目内正确填写所报考的专业、选考科目及其对应的代码。考生提供的本人及所属单位、人事档案主管部门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必须准确无误。
5、报名时必须本人亲自到场,现场采集数码照片。
6、由考生现场签字确认后的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一律不再更改。
7、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网报时须在备用信息栏中写明“同等学力”,并于11月15日前,将现场确认点生成的“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的8门课程成绩单,所报考专业省部级及以上作品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寄达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信封上注明“2015年全日制硕士生报名--同等学力”字样。
七、考试安排
1、报考专业目录中非标有“▲”的研究方向的考生请注意,政治理论、英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的考试时间为:2015年12月26日-12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地点由考生的报考点安排。
报考专业目录中标有“▲”的研究方向的考生请注意,政治理论和英语考试时间为:2015年12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业务课一的考试时间为:12月27日上午8:30-11:30;上述三门的考试地点为:上海师范大学。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为:2015年12月28日8:30至14:30;考试地点为:上海戏剧学院。具体考场安排届时请见上海师范大学和上海戏剧学院网上公告。
2、初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具体请见招生专业目录)。政治理论和外国语满分各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均为150分。
3、初试成绩待阅卷结束后通知考生,通知办法届时另定。
4、复试时间约为2016年4月下旬,复试地点为上海戏剧学院,具体安排届时另行公布。
5、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6、复试的形式和内容,由我院根据各专业的培养要求,结合其他知识和能力的考核统筹考虑后确定,并在复试前通过我院研究生部网页向考生公布。
7、按教育部规定,体检在复试阶段由我院组织考生进行。
8、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报考(以报名时间为准)的考生须在复试时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方式为笔试,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工作通告中注明。
八、录取
1、我院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数,学校发展及办学条件,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2、被录取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报到者,须凭所在单位证明向我院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3、新生报到后,由我院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复查。凡经入学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对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经查确系徇私舞弊的,何时查出,何时取消学籍。
4、我院各类别研究生学费标准将按教育部相关文件确定并执行,具体标准随后公布,请各位考生关注我院研究生部相关公告。
5、我院不提供录取新生中所有MA及上海生源的MFA研究生住宿。
九、毕业生就业
1、定向培养硕士生回定向单位。
2、非定向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十、其他
1、有关招生信息(含国家政策和规定)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部网页,如有变动,以我校研究生部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2、我院研究生招生的工作内容通告、初试成绩查询、复试阶段安排等招生信息,务请考生在相应的日期内注意浏览我院研究生部网页。
十一、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0279,学校名称:上海戏剧学院
联系部门:研究生部,地址:上海市华山路630号第二教学楼209室
邮编:200040,电话:021-62482724
网址:http://www.sta.edu.cn(进入学校首页后点击“研究生部”链接)
上海戏剧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