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是“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首批试点单位,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现将2016年招生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培养目标
面向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需要,培养掌握坚实的现代农业基础理论和宽广的农业产业专门知识,熟悉一定的人文社会和经济管理方面知识,具备扎实的解决农业生产实际问题的专业技能和较强的现代农业产业化经营管理能力,有良好的职业素养,能独立担负农业技术推广和农村发展领域专门技术工作和管理工作,能支撑与引领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职业化人才。
二、学习年限
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2.5年,成绩优秀的可提前至2年毕业,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学习年限,但最长不得超过4年。
三、招生领域与规模
招生领域:植物保护(095104)、作物(095101)、农村与区域发展(095110)、农业信息化(095112)
招生规模:约40名(具体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
农村与区域发展专业领域开设“大学生村官农业硕士班”,招生有关情况见“大学生村官农业硕士班”招生简章。
四、学费与奖助体系
(一)学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精神,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价教【2013】110号)有关规定,我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2016年新入学研究生学费按两年收取,每年标准为10000元/年/生,总计收取学费20000元/生。
(二)奖助体系:
我校按照国家和湖南省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有关意见,构建以国家奖学金、特别生源奖、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津贴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研究生奖助体系,第一志愿报考并录取至我校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的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考生,在学习年限内正常情况下可获得的奖助学金将达到40000—48000元,部分特别优秀的研究生甚至可达到68000元以上。
1.国家奖学金
按照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根据国家和湖南省下达的奖励名额进行评选,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2.特别生源奖
凡第一志愿报考并录取至我校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的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考生和全日制本科往届毕业生考生,分别一次性奖励12000元/人和6000元/人。
调剂录取至我校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的“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考生,一次性奖励12000元/人,其它院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考生,一次性奖励5000元/人。
3.学业奖学金
学校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在2.5年基本学习年限内分两次评定,第一、二学年各评审一次,设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10000元/人,覆盖面为10%;二等奖学金8000元/人,覆盖面为30%;三等奖学金6000元/人,覆盖面为60%。
4.国家助学金
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中国籍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发放,每生每年6000元。
5.协同创新中心助研津贴
我校湖南省“农田杂草防控技术与应用”协同创新中心设立助研岗位,根据研究生参与科研的实际情况给予800-2000元/月的助研津贴。考取作物专业领域和植物保护专业领域的研究生均可申请该协同创新中心设立的助研岗位。
6.三助岗位津贴
学校根据需要设立助教、助管、助研岗位,并根据助教、助管、助研岗位性质的不同给予200-400元/月的岗位津贴。
7.研究生培养补助
学校向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提供4000元/人的研究生个人培养费,用于研究生开展科研实践工作。
8.实践补助
在联合培养单位进行专业综合实践,联合培养单位视学生参与工作情况发放一定生活工作津贴。
9.复试补助
凡来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免收复试费;对外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报销一趟从考生就读学校至我校的往返车费(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和长途的士票除外)。
10.绿色通道
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开设绿色通道,确保每一位研究生顺利入学。
11.科研成果奖励
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本人为第一署名人或导师为第一署名人、研究生为第二署名人获得的各类科研成果按《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规定的有关标准的50%进行奖励。例如在最新公布的SCI、SSCI、EI核心版来源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2000元,被SCI、SSCI收录后再增加奖励3000元;在最新公布的CSSCI和CSCD核心版来源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分别奖励3000元和2000元;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后奖励5000元/项;软件著作权授权奖励5000元/项。
五、培养模式
为了更有利于提高学生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我校设计和实施了“三双、四模块、七学段”人才培养模式。
一是校企“双主体”协同培养。建立学校与农业管理部门、涉农企业协同培养运行机制,在招生、培养、学位论文指导、学位授予等各个方面实现共同管理,共同制订培养计划,共同建设师资队伍,共同建设研究生实践基地,使学校与行业企业真正成为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共同主体。目前,学校已和湖南省植保植检站、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湖南亚华种子有限公司、长沙慧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湖南万家丰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振农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省新化县委组织部等8个单位签订了研究生联合培养协议。
二是校企“双导多师”联合培养。建立校内导师与校外导师共同指导培养学生的“双导师”制,成立“1+1+N”导师组,由1个校内导师、1个校外导师和多个实践指导教师组成,指导与负责招生、培养、实践、论文、就业等方面的工作。如农村与区域发展领域研究生贺蓓同学,校内导师为周发明,校外导师为胡绍华,实践指导教师有袁小清、杨文莲、胡绍华。采取“双教师”教学模式,成立“1+X+Y”课程组,由校内专职教师任课程负责人,多个校内专职教师和多个校外兼职教师组成的课程组开展教学活动。目前,学校已聘任校内导师34名,校外导师32名,校外兼职教师40余名。
三是“双段交替”多岗实践培养。整个培养过程分为七个学段,采用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交替进行的教学组织形式,并建立多岗轮换实践制度,在不同类型的联合培养单位或同一单位的不同岗位上完成专业综合实践,使学生对职业领域的多个岗位都具备一定的实践经验,以培养适合农业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要求的既具备扎实的专业技能,又具备较强组织管理能力与沟通表达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四是设计“四模块”课程体系。在课程体系的设计上,强化职业需求导向,注重人文与科技相结合,强调以综合素养和专业知识与能力提高为核心,在公共课、领域主干课、专业技能课等模块的基础上增加了以培养综合素养为目标的人文与科技相结合的专业拓展课程模块。
五是创建“七学段”制度。为了突出应用实践能力的培养,根据农业生产的季节性特点,改革传统的学期制度,由2.5年五个学期改成了2.5年七个学段,农忙时学生进入实践基地进行专业综合实践,农闲时在学校进行课程学习。第一、二、五学段为理论课学习阶段,第三、四、六、七学段为专业实践阶段和学位论文答辩阶段,二者分段交叉进行,建立从实践——理论——实践的螺旋式上升培养路线。
六、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注:报考“大学生村官农业硕士班”的考生除须符合以上各项要求外,还须是在岗的大学生村官(到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止),并具有一年以上“大学生村官”工作经验(到2016年9月1日止),同时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县市区组织部门书面同意。
七、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6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2015年11月9日至11月13日(具体时间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八、初试
(一)初试时间:2015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二)初试科目:初试科目共四门,第一门为思想政治理论,由教育部统一命题;第二门为外国语,由教育部统一命题;第三门为业务课一,由我校自主命题;第四门为业务课二,由我校自主命题。各专业领域具体初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三)注意事项:
2015年12月14日-2015年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九、复试
(一)我校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我校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一般按照招生计划的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领域,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二)我校将在2016年4月底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复试办法,确定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和方式。
(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和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四)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五)报考“大学生村官农业硕士班”的考生在复试前须提交如下书面材料:
1.经工作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的2016年“大学生村官农业硕士班”报考申请表。
2.大学生“村官”证明材料(需注明“村官”工作年限并加盖所在县市区组织部门公章)。
3.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组织部门的推荐信。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个人担任“村官”期间工作表现的综合自述(不超过1500汉字)。
6.其他必要的材料(工龄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十、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中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执行。
十一、录取
(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复试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二)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在被录取前须与我校和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
十二、其他
(一)我校2016年硕士生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招生目录中所列数据仅供参考。
(二)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三)本简章如有内容与教育部及国家有关部门的最新政策不符,须按教育部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陈老师、郑老师
电话/传真:0738-8227671
电子邮箱:rwkjyzb@163.com
通讯地址:湖南省娄底市氐星路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17000
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www.huhst.edu.cn/gr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