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目标
考生应具有曲式理论知识和曲式分析的专业技能,了解曲式发展的历史,掌握传统作曲技术理论的知识与技能,了解现代音乐的风格并能够进行一定程度的分析;对所学知识和技能能够灵活应用,能对相关资料和实际问题进行分析,并做出准确的判断,达到理论与分析实践相结合的目的。
二、考核内容
(1)复三部曲式;
(2)奏鸣曲式;
(3)奏鸣回旋曲式;
(4)混合曲式;
(5)自由曲式。
考试时,考其中的一种曲式,以传统风格作品的分析为主,以钢琴乐谱为主。答题时以结构分析为主导,并加以文字说明。
三、试卷要求
考试为命题分析,大型器乐曲曲式分析。
试卷要求:闭卷笔试,满分1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