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为了做好学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相关工作,保证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结合当前疫情防控情况,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委、重庆市考试院有关精神,结合重庆市和我校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博士生招生考试进行以下说明。
一、报名交费
请考生于2021年4月11日前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博士考试报名和交费,交费标准为200元/人,逾期未报名、未交费视为放弃考试。
二、资格审查
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考试前须进行资格审查。请已在研招网报名我校博士研究生考试且已完成交费的考生,准备以下材料并通过邮箱发送电子版,并在入学报到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以供查验。
(1)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须打印后手写签名);
(2)身份证原件;
(3)往届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生:学生证;
(4)在“学信网”上按以下要求(①-③)打印的学籍证明(应届生)或学历证明(往届生);
①应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往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学信网上不能查询打印的考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两名与本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信;
(6)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其它证明材料;
以上审查材料请考生务必制作成一个PDF文档,以“报名号+姓名”命名,于2021年4月13日19:00前发送至邮箱:bsks@ctbu.edu.cn。逾期未发送邮件视为放弃考试。
三、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远程考试方式。初试为网络远程笔试,请考生自行准备答题所需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答题纸根据模板(见附件)提前打印若干(建议准备20页左右)。复试为材料评审+网络远程面试方式。
考生须按照我校要求备妥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并按我校要求配合完成网络远程笔试软件测试。具体要求请参看《重庆工商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软硬件说明》。
考试过程中,学生因个人系统或网络问题短暂退出考场,如有一机位运行正常,可重新进入考场继续考试,考试不予补时;如双机位同时中断,则此段考试在整场考试结束后重新换题进行,考生根据指令进行下一项操作。为确保考试公平,如考生主动、恶意中断考试,视为考试作弊,取消考试资格;如因考生个人(包括考生设备或网络)原因造成考生同一段考试三次中断退出,则本段考试不予进行。
四、初试
英语:考试总时间90分钟,分三段考试,每段考试30分钟,手写答题。每段答题结束后,考生迅速按要求将答题纸拍照或扫描(可使用“扫描全能王”等图片处理APP,将图片处理更清晰、规整),以图片或PDF格式传至指定邮箱(考试时通知),根据考试指令,进入下一段答题。每段考试不允许离开座位。
经济学基础理论:考试总时间60分钟,分2段考试,其余要求同上。
应用经济学综合:考试总时间60分钟,分2段考试,其余要求同上。
学校将以考生发至指定邮箱的答卷电子版进行阅卷,凡考生错发、漏发或因图片拍摄、扫描不清晰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试完毕后,考生须在第二天内(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将答题纸原件寄往学校查验存档,请选择邮政快递或顺丰快递(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重庆工商大学研招办研智楼324 收件人:程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23-62769448 邮编:400067)。
五、复试
初试结束后,学校依据招生指标、考试情况等因素划定分数线,合格者方能进入复试。
复试预计采用线上远程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外语面试、科研基础测评、综合测评、专业面试等内容,具体操作方式另行通知。请考生在初试后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关注我校研招办网页、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网页,了解复试相关信息。
六、时间安排
报名交费时间:4月11日前,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报名、交费。报名、交费不成功者不予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时间:4月13日19:00前,将材料发送邮箱,逾期视为放弃考试。
设备测试时间:4月16日15:00—17:00,考生按工作人员提示进入系统进行设备测试。
初试时间: 4月17日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4月18日 9:00 英语
4月18日 14:00 经济学基础理论、应用经济学综合
每场考试,请考生提前半小时进入系统调试设备,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予进入考场,当场科目视为缺考。
因网络考试不可控,如因学校网络或设备问题等,可能将初试时间延长至4月19日,请考生提前预留时间。
复试时间:2021年05月08日(具体参看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通知)。
七、参加远程考试注意事项
1、诚信复试。认真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重庆工商大学和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博士招生考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考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试过程中考生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考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考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3、考试前按要求安装调试好设备。考生考试时正对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双手和头部完全呈现在摄像头可见画面中。面试须在一个封闭的、无噪音的环境下进行,请考生提前准备相关设备和场所。
4、考生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需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设备调试完成后,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考试的应用程序。
5、考生着装端庄,须束发暴露双耳,禁止使用耳机、耳塞,禁止佩戴手表。
八、其他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电话: 纪检监察室 023-62769741 研招办023-62769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