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目的
本科目主要考查考生的听辨能力与看谱即唱的能力。
二、考核要点
(一)面试(视唱)
含变化音的三个升、降号内各调式的单声部视唱(固定唱名法或首调唱名法) 。
(二) 笔试(听写)
1.大三、小三、减三和弦、大小七和弦(原位、转位)听写;
2.导三和弦、属七和弦(原位、转位)及解决;
3.调内三声部和弦连接( 三个升、降号内大、小调式);
4.单声部节奏听写;
5.三个升、降号内各调式的单声部旋律。
三、考试要求
(一)面试
现场抽题,在不超过半分钟的预备时间后开始进行含变化音的三个升、降号内各调式的单声部视唱(固定唱名法或首调唱名法) 。要求音高、速度、节奏、力度、分句正确,并能用手正确打拍(包括击拍或指挥拍) 。
(二) 笔试
1.和弦听辨。要求能在五线谱上正确写出音高;
2.导三和弦、属七和弦及解决。要求能在五线谱上正确写出音高并判别调性;
3.三声部和弦连接。要求能在五线谱上正确写出音高;
4.单声部节奏听写(6—8 小节,2/4、3/4、4/4 拍或 3/8、6/8 拍),要求能在五线谱或简谱上正确写出拍号和节奏;
5.三个升、降号内各调式的单声部旋律(16 小节左右,2/4、3/4、4/4 拍或 3/8、6/8 拍),要求能在五线谱上正确写出拍号、调号、音高、节奏。
四、考试形式及考试时长
1.面试个别考核,每人 5 分钟以内;
2.笔试(闭卷) 60 分钟。
(以上试题类型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考试试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