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理论与阅读理论》考试大纲
一、考查目标
考查文学理论、阅读理论的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考查运用理论,研究、分析文学阅读和文学教育的现象和问题。考查运用文学理论、阅读理论分析文学作品的能力,重点考查其中的微观分析及作品分析的文字表述。考查综合运用理论和知识进行教学的相关设计的能力。
二、考查形式和试卷结构
1、考查形式为闭卷、笔试。
2、考试时间180分钟,满分为150分。
3、题型与分值
名词解释5题左右,约40分。
简答题2-3题,约50分。
论述题(含作品分析、教学设计),2-3题,约60分。
三、考查范围
(一)文学理论基本知识、基本原理部分
文学的定义
文本的定义
文学典型
文学意境
文学意象
文学的审美性质
文学的教育功能及其他功能
艺术真实与生活真实的关系
(二)文学阅读接受部分
文学传播
文学接受的属性
文学的接受动机
文学的接受心境
隐含读者
期待视野与期待遇挫
共鸣、净化、领悟、延留
第一文本与第二文本
正误与反误
阅读接受的不确定性、差异性
阅读接受的社会共通性、异变的相应阈限
文学鉴赏、文学批评、文学诠释及其三者关系
(三)语文教育改革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
高中语文课程标准
统编初高中语文教材
(四)作品分析部分
运用以下相关理论分析作品:
上述(一)(二)(三)部分中的有关理论、知识、概念
各种文学批评理论
文学创作的知识、理论
小说、诗歌、散文等文学形式的知识、理论
其他分析、鉴赏作品的方法
(五)教学设计部分
教学目标的拟定
板书、练习的设计
教学方案的拟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