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是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
商品的基本属性即二因素是价值和使用价值。使用价值是指商品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属性,价值是指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价值是商品的本质属性,使用价值是商品的自然属性。商品两大属性的关系是对立性和统一性。
商品的价值: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就是商品的价值。商品的价值是商品的本质属性,共同属性。商品的价值是商品的特有的。
商品的使用价值:商品能够满足人们需要的物品的有用性,不同的商品具有不同的使用价值,不同的使用价值是由物品本身的自然属性决定的;同一种商品具有多种自然属性,因而具有多方面的有用性。一般使用价值越高的商品,价值也越高。
商品交换价值:一种使用价值与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是商品的交换价值。两种不同的使用价值之所以能按一定的比例相交换,表明它们之间存在着某种共同的东西,这种共同的东西在质上应是相同的,从而在量上才可以进行比较。这种同质的共同东西,就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商品中的这种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的凝结 ,就是商品的价值。因此,交换价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价值是交换价值的内容。价值反映了商品的社会属性,体现了商品生产者之间互相交换劳动的社会生产关系。
辩证关系:
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一方面,商品是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重属性。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二者缺一不可。使用价值是商品价值的物质承担者,没有使用价值的东西,就没有价值,因而也就不能成为商品。价值是商品的本质属性,没有价值的东西不是商品。总之,有使用价值的东西不一定有价值,有价值的东西必然有使用价值。 另一方面,使用价值和价值是对立的,二者不能同时兼得。商品生产者出卖商品,获得了商品的价值,而失去了商品的使用价值;使用者购买商品,失去了商品的价值,而得到了商品的使用价值。所以,商品的生产者和使用者无法同时拥有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