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8人,其中18人为我院独立培养,10人为我院与河海大学联合培养。招生规模最终以国家正式下达计划为准。
本条所列招生人数包含拟招收推荐生人数,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一、招生方式
按照国家规定,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我院通过全国统一考试、推荐免试两种方式进行,即考试招生、推免招生。
二、考试招生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学士学位。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报名
1.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2.2016年教育部在学历(学籍)审查方面继续加强管理,报名期间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在招生单位核查报名信息时,将认证报告交招生单位核验。
3.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考试时间
1.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初试日期和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3.复试时间
初试成绩公布后再行确定,届时在我院网站(http://yjs.nhri.cn/)公布。
(四)录取和学制
我院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本科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学制3年。
三、推免招生
推免招生按照国家规定和《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执行。
四、学习保障条件
我院为学生(含联合培养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设有5700平方米的研究生教育中心,为学生提供有免费的公寓式宿舍(两人一间),科研项目和培养经费充足,导师根据硕士生承担的助研工作提供一定的助研津贴。在撰写学位论文期间,我院向学生提供10000元学位论文基金。
我院现设水文水资源研究所、水工水力学研究所、河流海岸研究所、岩土工程研究所、材料结构研究所、大坝安全与管理研究所、水利部农村电气化研究所、水利部南京水利水文自动化研究所、农村水利科学研究推广中心、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海洋资源利用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和南京瑞迪建设科技有限公司等研发机构。承办并定期公开出版8种学术期刊(包含英文期刊)。建有多个科学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及科学研究基地。
我院以黄文熙院士、严恺院士、窦国仁院士、沈珠江院士、张建云院士等为代表的科技工作者为我国的水利、交通、能源的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自1978年全国科技大会至2014年底,南京水科院获得国家和省部级科技进步奖571项,其中国家级奖励76项。出版专著400多部,获国家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348项。
五、研究生奖助制度
我校严格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的规定收取学费(特殊情况者除外),并将完善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奖助力度。学生就读期间,可申请学费减免,并享受每年不少于10000元的助学金。
六、毕业生就业
我院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毕业时实行“双向选择”就业制度。根据硕士生在院学习工作情况,可优先选择本院毕业生留院工作。
七、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82306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223号
邮政编码:210029
联系部门: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部
学校网址:http://www.nhri.cn/
研究生教育网站:http://yjs.nhri.cn
E-mail:yjsb@nhri.cn
联系人:李福臣 胡 哲
电话:025-85828165,85828164
传真:025-85828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