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华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以及《2021年车辆与运载学院硕士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经过复试考核并报研究生院批准,现将拟录取名单公示如下:
拟录取考生后续还应配合学校完成资格复审、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考核,定向生应签 署协议,未按要求完成所有环节或复审不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公示期:2021 年4月28日-2021年5月14日公示期内,如对拟录取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申诉,具名向清华大学反映。
申诉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李兆基科技大楼 A251
邮政编码:100084
联系电话:010-62783482
电子邮箱:qcxyjsb@mailoa.tsinghua.edu.cn
清华大学车辆与运载学院
2021 年 4 月 2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