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与传播专业综合能力(334)
一、新闻报道策划题(30分)
请以"2016年3.15消费者权益日”为内容,选取某-视角策划- -组系列报道。
要求及评分:
1.系列报道需包含三条以上的报道,
2.拟写出系列报道的主体、结构,(7分)
3.写明系列报道中,每一条报道的主要内容、拟采访对象及主要采访问题。(18分)
4.报道可针对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不同媒体。请说明你策划的报道拟刊载的媒体类型。并简要说明报道形式。(5分)
二、评论写作(30分)
材料:中国人民大学历史系教授孙家洲的公开信。
根据材料,写一篇500-800字的评论。
(30分,其中标题6分,立意8分,材料选择和语言表达8分,论证结构8分,篇幅不符合要求,在既有得分中扣减2-6分。)
三、媒介管理案例分析题(30分)
2015年9月1日,凤凰网发布题为《转型,聚焦、发展》等内部邮件。以下为邮件主要内容的摘录: (略)
根据上面材料,回答下面问题。
1.互联网媒体的盈利模式通常有哪些? (10分 )
2.凤凰网为什么要转型?(10分)
3.凤凰网的转型给媒介产业的融合与转型带来什么启示? (10分)
四、新闻传播法规案例分析题(30分)
案例:在2004年雅典奥运会上,刘翔以12.91秒的成绩获得110米栏冠军,-举成名。同年11月24日,因为精品购物指南报,以80期在未经刘翔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在封面采用了刘翔跨栏镜头的图片,并与中友百货第6期购物节封面广告同时出现,之后《精品购物指南》网站还刊登了这期报纸的封面,刘翔因此以侵犯肖像权为由,将《精品购物指南报》及其网站经营者,商标持有人和北京中友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素赔125万。
2005年5月25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奥运会跨栏冠军刘翔,诉《精品购物指南》报社、精品卓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中友百货侵犯肖像权一案。判决结果认定,精品购物指南,使用刘翔肖像属于正常新闻报道行为,不构成肖像侵权,并驳回刘翔各项诉讼请求。
请结合所学新闻传播法规相关知识,试分析“刘翔诉《精品购物指南》"一案所反映的有关大众传播与肖像权的法律规制问题。
(2013年专硕原题。一毛一样。)
五、新媒体内容产品策划题(30分)
在"互联网+”时代,如何在新媒体中传播与践行雷锋精神,创作与传播公益广告,帮助需要的人们和实施公益营销是一个迫切的问题。
请根据以上材料,策划一个APP产品,部分或者全部实现以上要求。
策划要求:
1.有明确的产品名称与推广广告语。2.APP的主要功能与版块设计。3.实现途径。4.字数限600-800字。5.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