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学科
2020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 招生工作方案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学科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申请考核制”。
领导小组与组织形式
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樊瑜波;
副组长:韩慧瑜、齐颖新、田捷;
成员:牛海军、李德玉;
秘书:蔡朕;
领导小组负责生物医学工程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事宜。
一、基本办法
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自2019年11月报名开始至2020年3、4月面试,原则上按一批完成招生工作。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直博生仅在2019年9月随硕士推免生招生程序执行。若学校启动第二批博士生招生,则生医学科将按学校要求启动后续招生。
申请考核方式均为申请人网上报名、提交书面材料,由学科群择优选拔后进行综合复试。本科直博仍按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相关招生办法进行。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为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往届毕业生,对生物医学工程学科有浓厚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鼓励生物医学工程、力学、机械、电子、材料、计算机、医学、生物学等专业和学科的毕业生报考本专业。
1)申请人须符合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中博士研究生报考基本要求(含申请考核、硕博连读)。
2)申请人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申请人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
4)如果申请人持有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则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5)需要两名生物医学工程学科或相近学科教授推荐。
6)申请硕博连读硕士生需为: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科研能力,确有进一步培养前途的我校各年级在读硕士研究生;发表高水平论文、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申请发明专利和获得全国级别学科竞赛奖等科研活动表现优异者,可优先录取。且须获得硕士生导师和硕士所在学院同意。
四、选拔程序
1、报名
申请者需在2019年11月13日-2019 年12月15日之间,通过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考试方式选择“申请考核制”或“硕博连读”,并及时与所申报导师联系。
12月15日前完成网报及网上缴费,12月15日前完成材料递交。
申请者须提交以下材料:
A:基本报名材料:
(1)完成报名后系统生成的《报名信息表》,请打印并按表中规定完成“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一栏的填写;
(2)硕博连读生需提供《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其他考生无需提供;/UpFile/20191113141017.doc
(3)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 (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的推荐书;/UpFile/20191121155122.pdf
(4)本科和硕士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加盖人事档案公章的复印件);硕博连读生仅需提供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
(5)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可用学生证复印件代替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6)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纸);
(7)北航博士生招生简章中下载《现实表现材料》模板,请打印并按表中规定完成填写。/UpFile/20191121155142.pdf
材料 (1) - (7) 使用A4纸张打印,装订成册。并复印一套也装订成册。
B:业务水平证明材料:
(1) 封面:写明B业务水平证明材料、姓名、申请学院、专业、申请导师
(2)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计划;
(3) 外语水平证书复印件;
(4) 己发表或录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5) 其他可以体现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相关材料等;
(6) 往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1份),应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研究工作进展情况。
材料B按上述顺序摆放,尽量装订。
C: 身体健康情况说明
(1) 考生本人签字的身体健康情况说明(/UpFile/20191121155159.pdf)材料C不装订。
A、B、C类材料分别成册,A材料要两套(一套原件一套复印件),B、C各一套。申请考核及硕博连读生均按上述要求及时间提交材料(申请硕博连读须获得硕士生导师和硕士所在学院同意)。申请直博生需按照当年9月公布的招收推免研究生工作方案提交材料。
所有拟录取考生的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
2、资格审查
12月15日-3月15日间,领导小组将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专家应通过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外语水平证书、本科及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申请人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 获奖等情况、结合专家推荐意见书、攻读博士期间科学研究计划等),对申请人的道德水平和科研创新能力做出综合评价,对申请人的外语掌握情况、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给出评估成绩(百分制,单科低于60分即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随后经申请人报考的博士生导师书面意见,确定是否进入综合考核。
3、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招生领导小组指定复试小组执行,复试小组应根据本科和硕士成绩单、专家推荐信、采取单独考核及面试等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对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知识储备情况、专业技术能力、外语水平、逻辑思维能力以及创新能力进行综合评价。
面试内容和形式(满分:300分):
1)外语水平:英语口语与听力(满分:100分)
随机的英语提问和回答,考核英语听、说能力。
2)专业知识考核(满分:100分)
全面考核考生对所学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对所学和报考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报考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1)研究生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科研活动能力及在研究生阶段科研业绩;
(3)专业知识及能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1)道德品质和思想政治素质等;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包括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
(3)事业心和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
(4)人文素质;
(5)表达能力、举止、礼仪等。
4、录取
领导小组根据“申请考核制”招生计划,参照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综合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招收领导小组审定后按要求予以公示。
五、公示、复议和监督
1、录取过程公示。在学院网站上开辟专栏,及时向社会公布“申请考核制”招生导师名单、资格审查结果、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综合考核方案以及所有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外语水平、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成绩等信息。
2、录取结果公示。拟录取名单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l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l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3、复议制度。在学院网站公布联系电话和邮箱,负责受理考生的申诉和投诉,对申诉和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监察处已在网站公布各自的监督电话,受理考生投诉,及时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4、监督巡视和责任追究制度。监察处将对复试和录取工作各环节进行监督。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监察处将联合组织到复试现场进行巡视,各复试点应予
以支持和配合。复试工作小组要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
责,在复试工作中如发生违规问题,要对责任人予以追究。
六、其他
1、考生须确保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正确性,如果出现信息填写错误,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2、对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人,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对于已经入学的,将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获得硕博连读生资格的学生须在招生年度9月办理博士入学报到手续,并经北京市教委审核通过后,方能获得博士生学籍,并开始享受博士研究生的待遇。在此之前,应继续修读培养计划要求的硕士生课程,并遵守学校相关规定,期间发生学位必修课或限选课成绩不合格、受纪律处分等情况,取消硕博连读资格。
4、考生提供的所有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5、我校负责解决录取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习方式、且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住宿,视情况安排在不同校区;我院招收研究生视实际情况,安排在北京不同校区(校地专项指标除外,校地专项指标招收的研究生依照北航有关规定执行)。住宿实行收费制,所有住宿的研究生均须交纳住宿费,具体住宿标准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附相关说明。我校不负责解决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或者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研究生住宿。
6、该招生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北航生物医学工程学科招生领导小组。
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 朕老师 (010-82339416), caizhen@buaa.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航逸夫科学馆311房间
北航生物医学工程学科
2019.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