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
2020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方案
根据《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院教育改革方案》以及《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的精神,结合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实际情况及博士生培养规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本实施方案选拔优秀博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包括个人申请、学科考核、学院审查和研究生院审批四个环节。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者自愿申请,提交能够反映其科研能力、综合素质、英语水平的相关材料,学科依据申请者申请材料确定差额复核名单,考核小组组织考核决定拟录取名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报研究生院审批。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个人申请
(一)报名条件
1、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或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
其中:(1)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出具教育部学位认证机构认证报告。(2)在读的“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和“非全日制硕士学位”(只有硕士学位的)单证人员,不得以应届生身份报名,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名。(3)报考非定向就业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定向就业生年龄不限。已获博士学位者只能报考定向就业生。
2、符合招生学院对申请人英语水平的基本要求
最近五年内(2014.12月至报名系统关闭)以下至少一项参加英语考试的成绩证明复印件,具体包括:TOEFL、雅思A类、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国家英语专业考试,WSK(PETS 5) 。还可提供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英语能力的材料作为补充(如以英语发表的研究论文、会议论文、英文专著等), 但不能作为满足报名条件的成绩证明;同时,需提供能够用于查询有效英语成绩的用户名和密码,用于查询成绩的有效性。
本科至硕士连续在读应届毕业生,在读期间的四、六级英语成绩不受时间限制。具体英语成绩要求见下表(食品学院招生要求达到及格线):
考试类型 |
满分 |
最低成绩要求 |
英语六级 |
710分 |
425分 |
TOEFL |
120分 |
72分 |
雅思A类 |
9分 |
5.5分 |
专业英语四级 |
100分 |
60分 |
专业英语八级 |
100分 |
60分 |
WSK(PETS5) |
100+5分 |
60+3分 |
3、国家专项计划
(1)申请“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申请人除满足上述报名条件外,还需提交盖章的《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生考生登记表》。该表由定向培养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主管部门提供。
(2)我校接受教育部“对口支援西部高校师资计划”和“援疆师资项目”等专项培养计划。申请“对口支援西部高校师资计划”和“援疆师资项目”的申请人,除满足上述报名条件外,还需经过受援单位推荐。
(二)网上报名及缴费
2019年10月23日上午9:00至2020年1月7日下午4:00在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操作方式: 进入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au.edu.cn/),点击右侧考生登录部分的“博士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也可直接点击链接:http://yz.cau.edu.cn/accessSignup.do
申请人在报名前须仔细阅读《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使用说明及报名须知》,并按照要求和提示进 行操作。
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申请人应缴纳200元报名费。报名前申请人须仔细阅读2020年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及“2020年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中的申请条件,自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否则造成不予复核、不予录取等后果由申请人自己承担且不退还报名费。
经过选拔后拟录取的2020年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须在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个人信息,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免缴报名费,不需上传电子版材料。
学校博士生网报系统关闭后,硕博连读生和直博生通过系统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签字并加盖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公章(本校生加盖学院公章即可)后,附2封纸质版专家推荐信(模板下载)、一份思想政治情况表(模板下载)一并交到相关学院,以便存入个人档案。
(三)提交申请材料(请务必按照要求提交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如电子材料不合格将无法通过初审)
1、博士生网上提交电子版材料时间与博士生网上报名时间一致,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开放材料提交。
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注意事项:
一项材料需要提交多个电子版材料时,如“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专利”等可将同一项电子版材料打包压缩后上传。专家推荐信可以以word或图片格式上传。身份证、学生证、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成绩单等可以以图片格式上传,硕士论文可以以PDF等格式上传。各项上传的内容须清晰可见。
2、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复核时需向学院提交纸质版材料
2020年3月学院初审后,招生学院在学院网站上公布进入复核的申请人名单。进入复核名单的申请人3-4月份来学校参加复核时,需按学校招生简章和学院实施方案要求,将所有盖章、签字的纸质材料和证书原件交到学院审核,学院审核后留纸质材料和证书复印件留存备查。
提交的纸质申请材料主要包括:
1、报名系统关闭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中国农业大学2020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右上角用铅笔标注预报导师(限一名),食品学院2020年具有博士招生资格的导师名单详见《中国农业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或研究生院招生网页,其中“对考生报考的意见”一栏请按照要求盖章签字,并请确保本人签字无误;
2、所有参加复核的学生都必须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专科毕业生提交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往届硕士毕业生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盖有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硕士成绩单;
4、中国农业大学研招网的“下载专区”下载并填写《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定向在职人员加盖所在单位党委系统公章,未就业人员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院分党委公章;
5、中国农业大学研招网“下载专区”下载专家推荐信格式模板,由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填写推荐信。推荐信内容建议用A4纸打印。
6、往届硕士生须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7、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修计划(不少于3000字,无固定格式),具体要求参见学院规定;
8、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9、学院要求的英语成绩证明:英语六级、TOEFL、雅思A类、专业英语四、八级、WSK(PETS 5)。其他英语成绩不能作为申请的报名条件,只能作为英语能力的补充材料;
10、其他可以证明自己科研或英语能力的补充材料;
二、初选:
时间:2020年3月
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组长以及组员从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学术委员会中产生,共7人。
初选办法:
1、学院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制定的博士研究生申请基本条件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凡不符合学院申请基本条件者以及上传材料有误者,终止申请程序。
2、各系专家组资格审查
根据现有的食品学院科研团队,兼顾学院整体布局和学科发展的需要,建立研究生招生、培养、授予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基地建设及研究生科研项目平台,以系为单位管理研究生招生、培养和毕业。具体分为三个系:
(1)食品科学与工程系;
(2)食品生物工程系;
(3)食品营养与安全系;
每个系由系主任负责组织管理,设立博士招生秘书一名。
根据学院资格审查结果,确定进入各系考核的候选人。各系组织7人以上的专家审查考核小组实施初次审核。审核内容包括申请人的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申请者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究方向及设想等。
3、国家专项计划申请人通过学院初审后,需提交学校“专项计划”招生审核组对当年专项招生计划进行审核排序,本着择优原则确定进入复核阶段的人选。
4、公布复核名单
通过初次审核进入复核的名单,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
三、复核与录取
时间:2020年3-4月(具体时间以电话和网上通知为准)
由招生学院组织,按学科或研究方向组成专家组担任考核工作。对进入复核阶段的考生进行专业能力及思想品德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查与综合能力面试两个环节,主要内容包括申请者的思想品德、学科背景、科研经历、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届时详见申请学院主页公告。各学科专业复核全程要有录音、录像。具体形式:科研陈述(个人陈述PPT15-20分钟,专家提问15分钟)、外语口试。
学院对申请者的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进行严格审查,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上公示十天,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录取结果:2020年6月。
研究生院确认学院录取名单后在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为十天,有异议者可以通过公布的监督电话进行举报。
四、相关说明
1、凡符合国家专项招生计划的申请人(如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博士生计划、西部对口支援师资计划、援疆师资项目等)应在报名时填写相关信息。经核实后,学校仅按照报名信息库内容作为录取类别依据,不接受后补报名。3月中下旬学校将组织评委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博士生计划、西部对口支援师资计划、援疆师资项目的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研究生院公示通过资审名单。学院通知学生参加学院组织的复核(与普通申请考核制的学生一起复核)。
2、现役军人申请人,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3、现为定向就业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或正在履行用人单位服务合同的在职人员拟申请定向就业博士生培养,报名时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同意,并提交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报名登记表。申请者与定向培养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造成不能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4、凡在报考过程中隐瞒重要信息或在以往学术活动中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复核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
5、2020年招生导师信息查询: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学科与导师→招生专业→招生导师。
六、拟录取
复核考核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以及宁缺毋滥、择优录取原则。学院监督小组将深入复核现场,监督各系的复核工作。考核结束后,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学生综合表现以及双向选择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于4月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十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确认学院录取名单后在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公示期为十天,有异议者可以通过公布的监督电话进行举报。
七、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生和定向就业生两类。
1、非在职生均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生。学费及奖助标准见后并享受公费医疗,毕业后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2、在职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生。在读期间的学费、生活费、医疗费及其它福利费由本人与原工作单位协商解决。正式录取前申请人本人、定向培养单位须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后按协议回原工作单位工作。
3、纳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 和“援疆师资项目”的博士生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生。
八、体检
博士生在复核阶段参加由学校统一安排的体格检查,体检医院为中国农业大学校医院。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学费
所有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及申请考核制博士生均须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直博生一年级按学术学位硕士生学费标准缴费8000元/年,直博生二年级及以后年级按博士生标准执行。申请考核制博士生及进入博士生阶段的硕博连读生按博士生标准执行。
(二)奖助
我校设置有完备的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三助”津贴及国家助学贷款等。针对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我校还有一些倾斜性的奖助办法,详见《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办法》。
十、监督机制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由管理人员、教师代表组成,人员5人,设置组长一名,负责招生工作监督。
举报电话:010-62737958 邮箱:shbx@cau.edu.cn
十一、其他
(一) 其他事宜按照《中国农业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二)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各学院不举办任何课程补习班,工作时间接待咨询。
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10-62734286 咨询邮箱:bozhao@cau.edu.cn
食品学院咨询电话:010-62737958 咨询邮箱:shbx@cau.edu.cn
(三) 单位代码:10019;单位名称: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址:http://yz.cau.edu.cn/index.do
(四) 本实施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