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学院2020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根据《教学[2006]14号 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精神,根据“上海中医药大学2020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上海中医药大学中药学院2020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采用多样化的考核方式方法,坚持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确保质量、宁缺毋滥。复试过程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坚持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的原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维护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的公信力。加强诚信考核,强化考生的诚信意识。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学院注重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
二、组织管理
1.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小组,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组员由相关分管领导、纪检委员、相关职能办公室负责人和学科(学术)专家等组成,负责制订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领导、统筹、协调各学科专业的复试。
学院成立监察工作小组,由学院党委成员组成。在学院复试期间,监察工作小组的监察人员进驻考场(面试现场),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学院根据复试工作要求,学院根据学校对考生综合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程序的要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品行端正的人员参与复试及考务工作,对所有参加复试工作人员做政策和考务工作的培训。根据复试工作要求成立复试小组,由5名具有副高或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并配备记录员1名。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
三、复试前准备工作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复试前必须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的审查,审查由各院(所、中心)组织进行。考生参加复试需携带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应届生: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须由教务部门盖章);
(4)填写、盖章完整的《政治审查表》(见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下载专区,此表在复试合格后交至学校研招办);
(5)一寸证件照若干(体检等备用)。
四、工作流程安排
1、第一批复试通知:9月29日-9月30日邮件和电话通知考生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考前须带的材料(见三)。
2、10月8日复试,具体安排当天见学院公告栏。
<!--[if !supportLists]-->3、<!--[endif]-->其他根据学校统一安排
(1)9月30日-10月10日,一志愿及本学院内调剂复试;10月12日前一志愿公示结束;
(2)10月11日-14日,校内调剂复试;10月16日前全部公示结束。
五、复试形式
复试工作要根据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不同,按照“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的要求进行。对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其复试要“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复试由外语笔试、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可含实践(或实验)能力考核)等部分组成。由学院统一组织进行。复试满分500分。
1. 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10月8日上午8:30-10:30;地点:11号楼207室。
2. 外语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10月8日上午10:30-11:30;地点:11号楼207室。
3. 综合面试(满分300分):10月8日下午13:30;地点:10号楼413室,11号楼207室。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及外语口语及听力等方面,实现对能力与知识的有效考核,特别要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考核内容包含外语水平(口语与听力,50分);专业能力(含本科阶段成绩、专业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100分);培养潜力(含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团队协作,满分100分);综合素质(满分50分)。
4. 复试流程
学院于9月29日邮件通知考生复试安排及复试前需要携带的相关材料;9月30日电话确认邮件是否收到。
面试根据专业方向及人数分两组进行逐一面试,具体分组情况,以当场公布为准。
每个考生入场时由工作人员引导随机抽取一个英语口语资料(朗读并翻译)后,随即进入面试环节;每组的进程由组长负责。
请进入复试的考生严格按照学院相关安排参加复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复试工作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做好保密工作,确保复试的公平、公正、科学、有效。
为确保复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复试过程需全程录音、录像。
六、录取
1. 复试成绩为笔试、面试等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满分500分)=外语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300分)。
2. 考生有以下情形者,复试不予录取:
(1)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方面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低于300分为不及格,不予调剂录取。
3. 复试结束后,学院通过网络和公告栏的方式对复试合格名单进行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
网址:http://zyxy.shutcm.edu.cn/ (中药学院网—“信息速递”)
公告栏:10号楼422室门口公告栏。
4. 发放“复试合格证明”: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发放“复试合格证明”,领取地址:10号楼422室,联系人:郑老师。领取“复试合格证明”后,考生尽快将复试合格证明、政审表交至图书馆裙楼二楼研究生招生办。
5. 复试体检:领取“复试合格证明”的同时在学院领取体检表,并根据学校体检要求尽快到指定医院体检。
6. 拟录取:学校根据复试结果结合体检、政审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
7. 未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经推免系统报考其他高校。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者参加考试,不得参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1.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各院(所、中心)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和各院(所、中心)招生监察工作小组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3. 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学院相关信息如下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蔡伦路1200号10号楼422室,邮编:201203
信箱:xmz9696@163.com 电话(教学管理部门):021-51322189,传真:021-51322196
投诉电话:021-51322192(邮箱:shrimp_xyz@126.com)
申诉渠道:纸质版形式提交“申诉申请”至10号楼422室,联系人:郑老师,电话:51322189
纪委监察电话:021-51322192
中药学院
2019年9月29日


















